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文件公布:坚决取消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
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这无疑是一条非常震撼人心的特大喜事.希望中国政府能把这一具有历史性特别重要的意义英明决策能早日落到实处.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现在却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到为收费而养人,又为养人而收费上.而工商局面对的收费群体竟然仅仅是做小本生意的小商小贩.
现在个体工商户主要交付二税和二费.分别向税务局交付国税和地税.向工商局交付工商(市场)管理费和会费.而工商局所收取的二费其使用范围是完全相同的.其所谓的"会费"纯属是重复性收费.会费完全是工商局用来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中饱私囊的乱收费.
在市场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还要额外向市场物业管理等部门交付费用很高的物业管理费和房屋摊位租赁使用费.税是用来为国家建设而服务的.纳税也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体工商户对此也毫无疑义和怨言.也都积极支持和缴纳.
然而.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工商局.却也要仅仅是面对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采取多种形式的如同敲诈勒索般的掠夺性收费行径.却让全国亿万个体工商户无不都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和百思不得其解.
在2004年党的十六大会议召开过后.党中央和中国政府为了扶持关怀弱小个体工商户群体.在全国范围内调整增高了税收额起征点的优惠政策.在我们当地.凡是月营业收入额在四千元以下.月纳税额在一百六十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其国税已经一分钱也不用交了,在有的省份地税征收额的起征点也同样作出相同的调整.在这些地区,凡是在税收额起征点以下的小商小贩们已经不用缴纳任何税金了.党和中国政府对这些小商小贩们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全额的免税照顾.
在这些最为广泛的个体工商户群体里.都是一些做小本生意的来谋求生存的人.这其中还有许多人是下岗失业人员或是城乡生活困难户.党和中国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既大快人心.又深得人心!使广大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都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弱小个体工商户群体的无微不至的体贴和关怀.
然而.对比之下.作为一个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却反其道而行之.同样是其国家经济领域市场体系管理对象.他们却对财力雄厚的公司和企业等大的经济实体都不收费.对有公司和有企业的千万富豪和亿万富翁等大的经济实力富有的人们都不收费.却专门仅仅面对从事做弱小生意的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群体而采取多种形式的掠夺性的歧视性收费.
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随意超标准收取办照费.本来依据规定办理一份营业执照只需20元钱.可小商小贩们却要被迫不得已交上几百元不明不白的费.
更难以置信的是,工商局还年复一年的假借办照和年检之机,利用其监管职能,强行向所有被管理对象收取所谓的协会会费.在办理一份营业执照时竟然收取多人的会费.
这些所谓的会费都百分之百的完全成为了所有工商人员谋取个人私利中饱私囊获得个人灰色收入的主要资金来源.这些所谓的会费全都有去无回,被工商局自上而下按比例瓜分和花费.这些会费的绝大多数都成为了所有工商人员个人的囊中之物,最终都进入了这些收费者自己的腰包.
工商局还假借协会为个体工商户服务之名赶超税收收取工商管理费.当今的工商局为了创收和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已经到了难以想象的不择手段的收费地步!
而依据其工商收费使用的规定.其所有的收费用处竟然是用来做为个体劳动者协会的经费,主要目的是用来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用的.还明文规定此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上缴.可这样的规定早已经沦为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
事实上.当今工商局的收费和用费.早已是背离了这一规定.这类虚假协会已经完全成为工商局借口乱收费的工具!现在的工商收费,完全是为了牟取工商本部门小团体和个人利益.同时还要为地方财政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收费创收.
当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似乎成为了地方财政的第三个"隐形税务局".在努力积极的扮演税务局的角色.在拼尽全部精力在小商小贩身上收费为地方财政创收.而这种为地方财政而收费和创收的行为竟然无法可依!
工商局在全国设立了数万个仅仅是面对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收费为主体的工商所.养了几十万的收费人员.其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编外人员.还组建虚设了诸多个以费养人和以收费谋取个人私利为目标的各类社会团体协会.这些人不仅全靠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来以费养人.还拼进全力为地方财政而创收.给弱小的个体工商户群体增加了极大的经济负担.
执法部门以收定支.依靠收费来养人.自己收费自己花.其收费完全是为了本部门和个人来谋取福利.多收就多花,少收就少花.在这种部门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还怎么能做到公平收费和公正执法那?
工商局年年搞创收.给各基层所下达收费和罚款指标.超收提成.完不成任务影响个人的工资和奖金.不得评先进.罢免负责人.....
在如此部门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极大的调动了其基层所有收费人员的收费和罚款的积极性.为了完成收费任务和创收.所有工商所都鼓足干劲对小商小贩收费.工商管理费近几年来突飞猛进一路猛涨.在许多地区甚至于出现了"税退费进""费大税小"的:工商管理费远远赶超税收的现象.使许许多多的小商小贩们每月所缴纳的工商管理费额竟然超越了国地二税总额的现况.
现在.许多个体工商户每月缴纳的国地二税的总额竟然也没有工商管理费多!许多本应享有优惠政策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都得不到优惠了.
有许多个体工商户每月交付的国税额和地税额各是一百元或不足一百元.而工商管理费竟然高达二百多元.
在一个只有几平方米的修理摩托车营业网点.每月要交付的国税额是:100元.(已经免收).地税额是:80元.而工商管理费每月竟然高达:200元.
在我们当地一个农贸市场里有一些卖蔬菜水果的摊位.现在每月只需交付50元的地税.(过去国地二税共计额120元).而工商管理费每月竟然高达160元.加上会费的120元,这些摊位的小商小贩们每年仅仅向工商局就要交付1920元的费用.
在一个乡镇上经营网吧的业主.在经营情况日渐不景气的情况下.工商管理费从2004年底前的每月交付80元,在2005年初就猛然增涨到每月交付300元.相比之下竟然增加了将近四倍.这样的莫名其妙的大幅度增加收费工商局说不清理由.经营者更是有苦难言.面对自己的监管部门,所有个体工商户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言了也无用.有话只能憋在心里,有泪只能流在肚里.只有接受这无可奈何的现实.
当今的工商管理费的征收不仅仅是赶超税收.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地区与地区.市场与市场,行业与行业之间差别也很大.就拿网吧来说.国家有明文规定按企业来管理.有的省份(湖南省等)在2004年的7月份起就停止了对所有的网吧收取工商管理费了.
然而.在我们这里,对网吧不仅不停止收取工商管理费,还要大幅度涨费.在四川省.凡是独立经营的门点都不在收费了.然而在其它地区.不管是大街小巷,胡同旮旯.不分有照无照.只要有经营者.就会有工商收费.同样在中国,在同一政策规定下,为什么竟然会出现多种截然不同的结果那?
笔者所在地是一个中小城市中的老城区.在这个老城区的方圆500米商业中心的范围内.坐落有个体工商户小商小贩在一起集中经营的有一个商贸城和二个封闭的室内零售市场.在商贸城内是以独立网点为经营方式,经营的是服装百货类商品.另外二个市场都是以小摊床经营方式为主.一个经营的是鞋帽为主的小百货商品零售市场.另一个经营的是以蔬菜水果为主的农副产品零售市场.在这三个市场内都有完善的物业管理部门.其收费标准也是很高的.
工商局又是如何面对这些小商小贩们来收取工商管理费的那?
在商贸城内,一个营业面积在二十平米左右的网点每月要交付的工商管理费是60元.面积在三十平米以上的每月交付的工商管理费是110元.
在小百货零售市场内的一个摊床每月要交付的工商管理费是60元.
在农贸市场内卖蔬菜水果的的一个摊床每月要交付的工商管理费竟然高达160元.这些卖蔬菜水果的摊床的工商管理费是由几年前的每月90元一次增涨到120元,再一次增涨到目前的160元.生意越小.收费越多.这些小商小贩们现在每月只需交付50元的税.竟然要交付160元的所谓工商管理费.这样的莫名其妙的大幅度涨费和收费标准工商局说不清理由,也不说明理由.工商想收多少小商小贩们就得要交付多少.小商小贩们在这些人面前根本就没有抗争和辩驳的勇气和权力.有一次因为工商涨费而引起个体工商户不满和上访.第二天工商所长就亲自出马代领全所的人上阵收费.如果谁胆敢不交费就采取措施.个体工商户只能乖乖的交费.向这样的仅仅是针对小商小贩的,远远高于二税的收费是不是合情.合理.合法那?
这些小商小贩除此之外,每个月还要交付其它的诸多税费.就拿这个农贸市场来说.一个小摊床每月除了交付160元的工商管理费外,还需交付200元的床位费,70元的物业管理费,120元的国税和地税.(党的十六大后,国税已经减免.现在只交付50元的地税.)每年在验证时还被迫必须向工商部门交付有去无回的,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任何服务的所谓协会会员费120元.
在市区还有一单位设立的露天卖蔬菜水果的农副产品地摊市场.市场的日常管理也由这个单位的市场物业管理部门来管理.在这个露天市场里,小商小贩们每使用1.5延长米的地摊.每月要向物业管理部门交付物业管理费高达300元.而工商局对这些小商小贩即不给办营业执照平时也没有任何管理和服务.但是每月却必不可少的要向这些小商小贩们的每个地摊收取高达130元的工商管理费.而税务局对这些小商小贩是不收税的.
在市区中心另一商场内的营业网点(约20平米).每月需要交付国税:260元/月.地税:120元/月.工商管理费:280元/月.会费:120元/年/户.物业管理费:600元/月.每月要交付的各种税费近:1300元/月.除去物业管理费外.其工商管理费的收取额是最高的!
国家计委、财政部在2002年曾经发布文件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减低收费:《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规定:“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2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凡进入各城乡集贸市场内,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的(包括各类收费主体),市场管理费和交易手续费减半计收.”
可这样的文件精神个体工商户当时无缘得知.在我们当地,工商局也从来就没有落实过什么:收费“下调20%”和“减半计收.”而恰好相反.工商局也正是在一时期内创历史最高纪录的收费.工商管理费连续几年大幅度的成倍增涨.致使工商管理费异军突起竟然超越了税收.
个体工商户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工商收费.网吧有公安.电信.消防和文化部门管理和收费.工商应要收费.食品美容等有卫生防疫部门管理和收费.工商应要收费.医药店有药检部门管理和收费.工商应要收费.车辆有交警和交通等部门管理和收费.也同样离不开工商收费.就连路上跑的出租车每年也要向工商局交付数千元的所谓管理费.在有些地方工商局为了多收费.竟然违反规定上路拦车收费.可工商局对这些车辆除了罚款和收费外,平时又有那方面的管理那?无人能够知晓.
依据工商局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雇用一至二人.可是要雇用三人以上又该如何定论和管理那?是不是应当按私人企业来管理那?
可是工商局为了多收费.竟然把许许多多附和企业条件的经营者都加以阻挠,不愿按企业来管理,不给办理私人企业的营业执照.而只给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多收费.
现在,有许多行业的非公有经营者业主已经雇用了二十左右的雇员,有的还同时经营几家连锁店.工商局竟然还是给办理的的是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从这一点来看,就不难发现工商局为了多收费而对私人企业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歧视和打压行为.
为了多收费和完成收费任务.有的工商所竟然违反规定而要求所管辖的私人企业一次性缴纳二年的近九万元的管理费.(辽宁沈阳)
为了多收费有的工商所竟然给个体工商户一店同时办理企业和个体户二本不同性质的营业执照(安徽省怀宁县)
为了能多收取所谓的会费来谋取更大程度上的个人利益.有的地区虽然明文规定对私人企业每年所收取的会费额最高为二千元.可有的工商局公然违反规定而加倍收取四千元的会费然后在分别给开二张收据.(辽宁锦州).
向以上这样的情况很多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样的执法部门与民争利的强迫性的掠夺性收费.无不让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主怨声载道的收费.怎么能说是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的收费那?
工商局自身是一个执法部门.然而,却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放到面对弱小个体工商户小商小贩的收费上.这与其相关执法职能是否相符那?
令人费解的是: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竟然年年把收费额的多少和创收来标榜自己的政绩.有许许多多的小商小贩们,每月只需向税务局交付50元的税.却要向工商局交付高达160元的费!这种执法部门仅仅是面对小商小贩的超出二税总额的收费和创收也能说是一种政绩的体现么?这究竟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政绩"那?
现在.许多市场内都有完善的物业管理部门.因此,小商小贩们每月都要交付费用很高的物业管理费.而工商局在这些市场里是只重收费而轻管理!在这些市场内所设立的工商所的职能和作用主要就是收费.
工商局在所有的市场内都设有专门从事收费的工商管理所.这些工商所完全可以保证对这些小商小贩们一户不漏的一分不少的收费.但绝对不能敢保证就在他们眼下的这些市场内所销售的食品,都是让老百姓放心的无毒无害食品.这些食品究竟是在什么样的条件和环境下又是用何种方法加工出来的.他们是不愿去关心的.只要完成了收费和罚款任务额就一切万事大吉了.就能心安理得的发工资,分奖金,评先进.
尽管假冒伪劣商品是如何泛滥成灾.却很少能追究这些人监管不利的责任.致使假冒伪劣商品就在他们的眼下销售也都视而不见不愿去管.致使假酒假奶粉等食品多次谋财害命.地沟油,鸡粪油,苏丹红,扶尔马淋,敌敌畏,?肉精等有毒有害食品防不胜防.老百姓只能提心吊胆,无可奈何,眼不见为净的去食用.我们的吃,穿,用无不被假冒伪劣所困扰.这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等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本末倒置,重收费而轻管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如果工商局不是把主要精力和人员都放到了对老实本份的,合法经营的小商小贩的收费任务上,而是集中精力和人员专心从源头上去查处那些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那么,我们当今社会市场的经济环境状况是不是要好很多那?
一方面是工商收费连年创收和递增.使小商小贩们无不怨声载道和叫苦不迭.同时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也越来越多.使许多人都深受其害.对比之下.这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管理职能上的重收费而轻监管的本末倒置是不是有很大的关系那?
由于当今工商局许多收费完全是为了谋取本部门和个人私利.其违反规定收费行为层出不穷.敲诈勒索现象屡见不鲜.所有商家和个体工商户都惧怕他们手里的监管特权.面对他们的种种乱收费,乱涨费和没事找事的乱罚款.大家都是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或敢怒不敢言.言了也无用.久而久之.各商家和个体工商户已经习惯和麻木不仁于各类腐败现象和敲诈勒索了.也正是如此.才进一步助长了一些特权部门里的一些人肆无忌惮的以权谋私和目空一切的执法违法行径.出现以展文波等为典型的工商败类也就在所难免.
工商局面对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如此收费还不善罢甘休.本来工商局所收取的工商管理费依据其收费和用费的使用规定就是个体劳动者协会的经费会费.也就是说按规定,工商管理费的使用性质完全等同于协会会费或者说就是会费.
然而.工商局为了能够更大程度上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又炮制出与工商管理费使用范围完全相同的所谓会费搞重复收费来谋取私利而中饱私囊.
工商强收会费!会费有去无回!!
工商局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然而.为了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利用职能在登记注册和年检之机.假借社会团体协会之名.采取强迫欺骗,威迫利诱等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收取所谓会费.在执法管理部门的高压下,所有登记注册者都不能依法享有自愿入会的权力.或害怕工商局利用执法打假之名打击报复都敢怒不敢言而不敢去享有自愿.都被迫毫无选择的交付有去无回的所谓的会费来满足这些人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欲望.所有交付会费者暗地里对工商局如此乱收费行为无不怨声载道和叫苦连天.
工商局与各注册者,是管理部门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但从"协会会费"的收取和使用的角度来观察就不难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这些高高在上的公务员们竟然与灰头土脸的小商小贩们成为了"一家人".工商局每年都以协会管理主人的身份向所有注册人收取所谓的协会会费.
工商局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怎么竟然沦落为了一个社会团体那?
如果工商局不是社会团体,那么,工商局是以何种身份来强收和私分会费的?看来金钱真的能改变一切.
这些高高在上的公务员们为什么要与其被管理对象.灰头土脸的小商小贩们成为"一家人"那?这其中奥秘不说自明.
然而.公务员与小商小贩们在身份和地位上必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一点从会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上就能完整无缺的体现出来.
既然是"同一协会"里的成员,可这些公务员们自身却从来就没有交付过什么会费,但却能够强收私分会费来中饱私囊.而那些小商小贩和私人企业主等所有到工商局注册者,每年都迫不得已交付所谓的会费.而又得到任何的服务和参加任何活动.完全是地地道道的所有被管理者交会费,来供给管理部门的人员来花费的集体腐败的全部门的以权谋私行为.
协会本应是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然而.在工商局把持和虚设下的各类挂羊头卖狗肉的协会.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主及所有其他所有要交付会费的人.都无权依法选择不入会.
这类协会完全是工商局为了乱收费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而孕育出来的怪胎.
在这个协会里凡是缴费者都无权花费.而凡是收费者不仅自身又都不缴费还能强收私分会费.
收费者受益而交费者受害.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协会那?
这类协会如果脱离了特权部门的庇护根本就不能生存.
这类协会唯一的作用就是特权部门借口收费来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
这类协会已经完全成为工商局借口乱收费的工具.
交付会费成为办照和年检的先决条件.工商局每年都借登记办照和年检之名面向所有注册者强行收取所谓会费和其它名目繁多的费.
工商高层为了鼓励纵容其基层单位收取会费的积极性,竟然给各基层所下达会费收取指标和奖励制度.
有的地区按收取总额的比例分成给各基层单位.有的地区在完成收费任务后其超额部分百分之百反还给其基层单位.在如此政策规定和个人利益驱使下还怎么不如狼似虎的乱收费那?
此项会费收费数额特别巨大,小商小贩们少则每人几十元多则几百元.私人企业等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乃至上万元.一个城市一年就可达到亿元左右.有些省份的所谓会费的收取额每年就可高达到十亿元左右.这些钱有去无回.除迫不得已能用极少的一点点做做表面文章用来宣传报道的作秀外.剩余的绝大部分全被工商局自上而下以"奖金"的名义而瓜分或吃喝玩乐挥霍一空.是地地道道的:所有在工商注册者交费,来供工商局花费的集体腐败和以特权谋私行为!
个体劳动者协会已经虚设二十多年了.工商局每年假借这个协会所收取的所所谓会费额不断的提高.工商局每年借此所获取的部门和个人利益相当可观.由于当年工商局制定了办照就是会员的本部门规定条例.尽管所有注册登记人都不理解,不情愿和很有意见.但在执法管理部门的高压下,被管理者是无法抗拒这一极其不合理规定的.只能年复一年的被迫交付有去无回的所谓会费.久而久之,已经习惯成为自然.时至今日有许多人竟然不知道所交付的究竟是啥费了.
尽管中国政府民政部在1998年颁布实施了入会自愿的条款.明文规定加入社会团体自愿.可这样的条例对于所有到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人来说完全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纸空文.工商局不愿少收一分钱.更不愿轻易放弃这块吃了多年的肥肉.尽管所有交付会费者对此无不怨声载道.但又根本无法和自己的管理部门抗争.只得忍辱负重.
过去.我们的新闻媒体在舆论的导向下和工商局自身需要的运用下仅仅报道的是虚假的一面之词.大家只能在所有新闻媒介上经常看到或听到为这个协会而歌功颂德的正面报道.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是看不见和听不到所有交费者对工商如此乱收费的真实感受和不同声音的.
值得庆幸的是,在2004年6月2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节目以"如此自愿交费"为题,率先对工商局乱收费作出了前所未闻的真实性报道.接下来又不断有四川.南京.新疆等地的媒体揭露工商局以权谋私假借协会之名强收会费问题.尽管在其它地区的媒体为了维护工商局的形象不曾报道.但工商以权谋私强收会费问题无疑都是全国所有地区纠风部门的重点整顿问题.
过去.由于办照就是会员.工商局可以毫无顾忌的合法收费.连表面文章都不愿作.被管理者又怎么能奈何得了其管理部门那.只有交费的义务而没有受益的权力.一语道破就是:所交会费全都有去无回而无人敢过问.
现在.国家颁布实施了自愿的法规.随着懂法维权的人的不断增多.而更加难得的是我们的新闻媒体已经不在和过去一样仅仅是为所有部门来歌功颂德了.也敢于真对一些特权部门的乱收费行为进行曝光了.加之老百姓投诉和表达的渠道和方式也增多了.
因此.迫于各种压力,工商局一方面为了能继续以权谋私在收费中谋取个人私利.继续不愿给所有被管理人自愿入会的权力,在一如既往的强收会费的同时而不得不加大作一些表面文章来欺上瞒下.
二十多年来这个所谓的协会究竟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况那.
我们到工商局去就能明显看到所谓协会的办公室和长住的工作人员.工商局为了给协会装点门面来遮人耳目.在工商局(所)的牌子旁大都挂有个体劳动者协会的牌子.以显示这个虚假协会的存在.
工商局在集中经营的市场里找几名个体工商户(行业组长)在协会里挂有虚名来为协会装点门面和借以显示这个虚假协会有个体工商户的参与.
工商局给这些行业组长们减免各项税费来收买人心.然后再利用这些人之手乱收费.这些人的性质就和公安部门雇用的协警一样.只为工商局作事和服务.是工商局雇用的作表面文张章和乱收费的工具.
由于这些行业组长们自身不缴纳税费也就不关心工商局对小商小贩所收取税费额的多少.在这些市场内高于二税的管理费和强收的会费都是假借这些行业组长之手而收取的.这些人在替工商强收会费根本就不容小商小贩们说话和选择自愿入会的权力.甚至有的行业组长还竟然说什么:"只要进入了市场就是会员,就必须缴纳会费".谁敢不交就抢夺谁的货物商品.
这些行业组长们在个人利益驱动下,完全沦为了工商乱收费的帮凶和工具.工商局还利用和导演这些人来做一些表面文章后用来进行反复的宣传和报道,其目的是为协会来歌功颂德,自我吹捧而欺上瞒下.
由于这些行业组长们自身不缴纳高额税费,还能在工商乱收费受益匪浅.能和工商人员一起用会费来吃喝玩乐.在个体工商户中也只有这些在协会里挂职而自身又不缴纳高额税费的行业组长们,能在工商乱收费中受益匪浅的行业组长们出于个人利益考虑才有可能会真心自愿入会.
对于那些所有要缴纳税费的小商小贩,和分布于城乡各地的从事各种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来说.虽然年复一年的必不可免的都向工商局缴纳所谓的有去无回的会费外.可能终生也见不到这个对个体工商户来说空有其名的虚假协会里的人员.更别指望有什么服务和活动.这些个体工商户被迫在办照和年检时,年复一年的交付的所谓的有去无回的会费,只不过是用来满足于这些特权部门里的人以权谋私的个人需求而已.
近几年还做的表面文章就是在一些较大的市场内.制作几面所谓文明个体工商户和无假货之类的锦旗和牌子挂出来借以显示这个虚假协会的作用.
这样的先进没有任何选举和众评的.谦虚一点行业组长还能随便找一个体户挂上就完成任务了.不谦虚的行业组长干脆就挂在自己的店铺里了.这些完全是为了作表面文章而有意制造出来的所谓典型所有人都觉得可笑.这类表面文章也仅仅是最近几年工商局迫不得已而为之.
有的工商所里的工商人员和一些自身不缴纳各种税费的在协会里挂有虚职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那些平时帮助工商乱收费的行业组长们在一起吃一吃,玩一玩或旅游一回也算是协会里的活动了.
以上的这些无非是为了做表面文章用来作秀的宣传报道而已.对所有交付会费者来说毫无意义.工商局为了这个虚假协会而做的表面文章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和挖空心思.
而对于在市场外的分布在城乡之间的大街小巷分散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竟然连一点表面文章也不愿去做.而这些人的占有量是个体工商户之中的绝大多数.
作为执法部门的收费者,年复一年的在每个被管理者那里成百上千的收取所谓会费.为了作一些表面文章用来宣传报道.或许不得不忍痛拿出一毛钱为交费者来买一块糖吃.向这样的所谓的服务对于交费者来说,能品尝出糖的味道来么?
然而.对所有交费者来说.能够有幸品尝到这样一块糖的人也是微乎其微的.对于绝大多数交费者而言.即使被迫交付一辈子所谓的会费,也品尝不到一口吃的食品.也获得不到一件用的物品.也没参加过一次协会活动.从来就没见过协会里的负责人.甚至于有很多人竟然不知道交的是啥费.向这样的人即便达不到百分之百.也要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只要大家随便到举目既是的个体工商户群体里走访问一问就一目了然了.
工商局收了那多钱.不做一点点文章也说不过去.如果谁家不幸遭遇天灾人祸.工商局可能会拿出一点点钱来去慰问.但做过这些好事后不知道要连绵不断的宣传报道多少年.
个体劳动者协会应理应为所有交费者服务.如果仅仅是谁遭遇了天灾人祸后才有辛享受到服务的话.宁可永远也不要出现这样的服务.
为了能多收取所谓的会费来谋取更大程度上的个人利益.工商局竟然把打工者也纳入个体工商户的范围内而强行向雇主按人头收取会费.
在工商人自己创办的:[中国红盾论坛]里,也能经常看到一些有正义感的工商人员对此乱收费的许许多多的富有愧疚感的言论.他们说他们自己也不想这样收费.但被任务和自身利益所迫使.不得不昧着良心去乱收费.
有的工商人员这样说:"天上在流火,地上在流汗。伸手甩甩汗,接着继续干。任务还差一大半,拼命也得往前赶。累死热死都不算,因为我们要吃饭!"
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完不成乱收费的任务就不能领取工资和奖金.就不能养家糊口.这究竟是在执法还是在违法乱纪?
这样祸国殃民的乱收费行为能长久存在的根源究竟在那里?
多年来.面对媒体曝光和受害者投诉.工商局从来就没有认真负责的有过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的决心.反而在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下.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威迫利诱投诉人.同时搞假整风来欺上瞒下.一方面玩弄文字游戏来糊弄应付监督机构.一方面又给其各基层单位下达收费任务.
协会完全沦落成为工商局以权谋私的摇钱树和聚宝盆.所有工商人员都能在收取所谓的会费中获得巨大的个人利益.工商局根本就不想放弃这块吃了多年的"肥肉".
如果工商局依法给这些所有在工商局注册的人自愿选择入会的权力.这类协会根本就不能有其生存的条件.
因为,这类协会除为工商局用以养人和借口乱收费谋取个人私利外,对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和所有被工商局管辖下的私人企业和各类公司来说,平时没有任何服务和活动.这类所谓的协会对于所有的交会费者来说,就象空中楼阁而毫无意义.大家怎么有可能加入这些只交费而不服务的协会那!
工商局所设立的所有协会的作用都是如此.仅仅是为工商局用来养人和谋取私利借口乱收费的工具而已!
个体劳动者协会本应是个体工商户们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然而这个协会完全是具有注册登记审批权力的管理部门,为了本部门养人和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而强加给所有登记注册者的.许许多多的乱收费也都是这个管理部门假借协会之名而收取的.这类协会完全是工商局借以乱收费以权谋私的工具.
个体劳动者协会既然是个体工商户的协会.就理所当然为个体工商户来谋福利.就应当维护个体工商户自身的利益.就要为个体工商户服务和说话.如果这个协会能真做到这其中的一点点.个体工商户时至今日也不会出现超税收缴费的现实情况.更不会出现小商小贩们每月只需缴纳50元的税而竟然要交付160元的工商管理费现实情况.
当笔者对这些小商小贩们提议:你们每月要交付这么多的费怎么不和行业组长申诉?(协会里挂名的人).所有小商小贩都无不表达了无可奈何的苦笑.这些行业组长们一心只想替工商来收费,而根本就不关心对这些小商小贩们收费额的高低.因为这些行业组长们自身免税费也就不关心针对其他人收费额的多少.
从这一点来看.这类协会的真实面目就已经一目了然了.正是这类协会才是敲诈勒索小商小贩们和私人企业及所有登记注册者钱财的罪魁祸首.才会有人把这类协会比喻为"土-匪-窝-子".(网上评论).
如果没有这类协会,工商局就没有借口收费.小商小贩们和所有登记注册者就会节省很多钱.
工商局二块牌子一套人马.以管理的名义执法.又以协会的名义收费.这类协会已经完全沦为乱收费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这种政社不分的体制给乱收费和以权谋私者无疑提供了可乘之机.
这种政社不分,假借协会之名乱收费来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的行为,难道就可听之任之无法监督么?为什么国家对此类协会强收会费谋取私利问题连续纠风几年竟然毫无效果那?
国家的法规明文规定社会团体是自愿组成和自愿加入的.
然而.工商行政管理局炮制的所有各类协会,没有一个是依法自愿组成的.这些空有其名的协会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为工商局养人和借口收会费!
国家的法规明文规定:所有会费都要自愿缴纳.任何部门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强制收取会费.
然而.工商局所收取的一切会费.没有一家一人是自愿缴纳的!工商局都是假借办理营业执照和年检之名利用行政职能强行收取会费!
国家法规明文规定:会费要取之于会员在用之于会员.
然而.工商局所收取的所有会费.全都有去无回.绝大部分都进入了收费者自己的腰包!
工商行政管理局凭借其管理特权.利用行政职能.假借协会之名.强行向所有的注册人收取巨额会费来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那?而这种行为与敲诈勒索又有什么区别那?而向这样的体现在全部门的上下一心的以权谋私现象,为什么能在各种非议中而在一个国家的行政执法管理部门里而长久存在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以权谋私的乱收费顽强的生存能力,而竟然不惧怕国家的法规和各监督部门的监督那?
原因之一:管理部门向被管理人强收会费而被管理人为了生存和惧怕打击报复都被迫选择了敢怒不敢言而不敢不交!
原因之二:监督机构的苍白无力的监督对这种全部门的集体腐败现象无计可施.无能为力.工商局也根本不把这些监督机构放在眼里.尽管有许多人投诉但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原因之三:工商局每年所强行收取的所谓巨额会费最终都揣进了这些收费者自己的腰包!这就是这一乱收费问题能长久存在的最根本的原因!
恩格斯说:"在商品社会,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时候,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百分之百的时候,就会有人践踏法律;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的时候,就会有人甘冒杀头的危险"。
作为执法的管理部门,能在老百姓那里收取所谓的会费中直接获得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又怎么能不铤而走险和践踏法律那!
在如此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下.什么:国家的法规.监督机构.媒体曝光.整顿纠风,受害人投诉.各方呼吁等等.都不起作用!!
工商局在1991年制定的内部条例规定.凡是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从业人员均为协会会员.这一规定显然是严重侵犯人权的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中国政府在1998出台和颁布实施了入会自愿的法规.
然而.快十年过去了.工商局不仅从来就没有对外解读宣传报道过这部法规.还公开抵制和拒不执行这一法规.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还弄虚作假,强迫个体工商户填写所谓"我是自愿入会"的申请书来欺上压下.如果有人对强迫入会持有疑义.工商局还造旧拿出工商局自定的强制性入会的规定来蒙人!有的工商局长时至今日面对纠风还公然说:"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就是会员,就必须缴纳会费".有的基层工商人员也同样说:"我们有明文规定办照就是会员.其所谓入会自愿的说法仅仅是我们领导的个人讲话而已".这是多么真切的言而有信的自我表白啊!
过去.工商局自己规定,只要办照就是会员.所有注册者都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不得已不向工商局交付有去无回的所谓会费,来供工商局的全体人员自上而下按比例瓜分和花费.
现在.国家虽然明文规定入会自愿了.可所有注册者却空有其自愿入会的权力,还应然年复一年的被迫要向工商局交付有去无回的所谓的会费,来供工商局的全体人员自上而下按比例瓜分和花费.
铁的事实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只要到工商局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就必需首先向工商局交付所谓的会费来满足这些人的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愿望!
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什么权力来强行剥夺全国所有注册人自愿选择入会的权力那?
工商行政管理局又是以何种身份来强收和私分会费的那?
如果要想了解这个协会的情况.在收费者和交费者那里,就会听到二种截然不同声音和评论.
作为收费者工商局一方平时利用手中的权力用各种形式多样的方式极力美化宣传报道这个协会.他们平时所作的所有表面文章都忘不了首先要带上记者,然后在媒体上轰轰烈烈的反复宣传报道几年.
而作为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主和所有要交付会费的人又无不对这类协会持有异议和怨声载道.
这类执法部门用以乱收费的工具协会.所有被迫交费者都对都其无可奈何或恨之入骨.
如果中国政府能取缔这类乱收费的协会.对于所有年年被迫交付会费的人而言无疑是最最高兴的事情.可对工商局而言就是最最难受的事情.
依据规定:个体工商户验照只需一元钱.却要另外交付几十元至几百元的所谓会费.私人企业年检规定收费50元.却要另外交付几百元至几千元的所谓会费.
同样是小商小贩,可地区与地区之间工商局所收取的所谓会费的差额也很大.在一些地区.(浙江省舟山市朱家尖工商管理所)有的小商小贩每年只交付20元左右的会费.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小商小贩们每年竟然被迫交付几百不等的会费.(听说在温州市内的一个门点600元/年.在重庆市内一个门点300/年).
还不仅如此.在有的地区除此之外还要被迫交付所谓的:报刊费.代理费.网卡费.培训费.进餐费.资料费.电子会员费.防洪基金费.咨询服务费等等.
工商局每年所收取的所谓会费其具体数额究竟是多少和怎么使用这些会费的.对于所有交付会费者来说永远是一个未知数.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工商局从来没有对外公布过.工商局出于无奈也只能不可告人了.
有人气愤的把工商局的种种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以权谋私行为比喻为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黑-社-会".把其协会比喻为"土-匪-窝-子".(网上评论)
虽然这样的比喻可能过于偏激.但老百姓为什么会对工商局有这样的比喻那?
如果工商局没有以展文波等为代表人物的敲诈勒索者.如果工商局不存在全部门上下一心的强收私分会费的集体腐败现象.老百姓怎么能有这样的比喻那?
正是工商局能如此能假借协会之名而"合法"的巧取豪夺和以权谋私,才会出现这样的比喻.
在如此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下.国家的法规成为一纸空文.整顿纠风无能为力.多年来.国家纠风和民政等部门对此费尽心九牛二虎之力整风也不见任何成效难道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么!
工商局为什么千方百计的热衷于收取会费那.其原因很明显:多年来,会费已经成为工商局以权谋私获得个人利益的最大资金来源.所有工商人员在收取会费中无不受益匪浅.
因此,才会出现各种强收会费问题.其问题虽然体现在下面.但究其根源却在上面.越往上会费使用的空间就越大.个人谋取的利益也就越多.
如果不是工商高层下达会费征收任务额,按比例分成和超额反还等鼓励政策.其基层单位又怎么敢如此毫无顾忌的乱收费那?
多年来,我们的监督机构往往把整改的希望寄托在工商内部去解决问题.把老百姓投诉都转给工商局自己去查处.在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下.工商局怎么有可能来忍痛而割断自身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那?
难免不出现虚假作秀的整风.许多明明存在的投诉的问题.通过工商内部的一番精心策划的"工作"后,竟然能够莫名其妙的化有为无,或者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以往的事实证明.工商局许许多多的许诺和整改文件,仅仅是为了应付监督机构的虚假文字游戏而已.这些许诺和整改文件对于所有交费者来说,都将成为绝密的工商内部文件而不对外进行宣传和报道.因为每增多一位知情的者.就必定要减少一位交费者.而工商局是不愿少收一分钱的.
而问题还不仅仅如此.他们自己也非常清楚.一旦开了这个自愿入会的口子.他们就在也堵塞不住了.没有人为了仅仅是为工商局交费而入会.多年来工商局假借这个协会之名而获得的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就会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因此.如果不能彻底割断会费与工商局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关连问题.就永远不能解决工商强收会费问题.
什么时候会费不在是工商局以权谋私的资金来源,什么时候协会能够依法自主发展,什么时候会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权完全由交费者自己说了算.什么时候才能证明已经解决了这一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如若不然.所有的努力都将是枉费心机!
其实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并不难.只要中国政府制定政策规定.严禁一切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以任何借口设立各类协会.因为这类协会除了为这些部门养人创收和借口乱收费来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外.而别无它用!!
至于同样是假借协会为个体工商户服务之名而收取的工商管理费的收取额更是巨大,是会费额的十几倍.有的省可能要达到几十亿元之多.这些钱究竟是如何使用的那?希望中国政府和国务院能早日关注这一数额巨大的收费和用费问题.
当年国务院批准工商收费是为了用于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用的.是取之于个体工商户在服务于个体工商户的费用.
然而.工商局把本应服务于个体工商户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的费,完全背道而驰演变成为与个体工商户夺利的费.演变成为严重侵害个体工商户利益的费.演变成为收费而养人,为养人而收费.演变成为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的费.演变成为地方财政而创收的费.这样的演变.竟然无法可依!纯属违反规定收费和用费.
工商局的职能是执法而不是收费!工商局不是社会团体.为什么要假借社会团体之名来收费?工商局不是税务局!没有任何规定和理由为地方财政搞创收!工商局是执法部门.为什么要执法违法强收私分会费来中饱私囊?
工商局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却要假借社会团体为个体工商户服务之名来收取二费.超税收收取工商管理费,而且收非所用.利用行政职能强行收取所谓会费来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如此收费与法不依.与民夺利.以权谋私.危害极大.影响极坏.
作为国家的一个权力巨大的行政执法部门.本应光明磊落,以身作则,依法办事.然而却在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下.令人失望的上下一心.对抗纠风.执法玩法.利有手中的监管特权.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所有登记注册者收取所谓会费来谋取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
而这样的明目张胆的巧取豪夺.以权谋私行为.竟然在收费者厚颜无耻的谎言下和在交费者怨声载道的愤慨下不可思议的持续了多年.真是难以置信.
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都作不到依法办事.为了谋取本部门和个人私利而违反规定收费和用费.还拿什么来取信于民那?还怎么作到能公平合理的去执法那?
工商局的这种违反规定的收费和用费行为,应由那个部门来有效监督那?
工商局的这种违反规定的收费和用费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全国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利益.也给国家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不良影响.
工商年复一年的收了那么多费.除了办理营业执照外.却见不到他们任何的服务和管理.
市场是开发商建的.经营网点和摊位也是由个体工商户自身购买或租赁经营的.所有市场内又都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根本用不着工商.除了收费也看不到他们平时有什么管理和服务.
个体工商户向物业管理部门交付物业管理费后还要向税务缴纳二税和向工商缴纳二费.而工商收费依其规定竟然主要是用来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用的.这样的服务真是让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哭笑不得.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然而.却本末倒置,注重收费.假借协会之名来收取二费.而这些钱依据使用规定.不是收非所用,就是装进了收费者自己的腰包.滋生了诸多腐败现象.在社会上影响极坏.老百姓对此无不怨声载道.已经危害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在我国就业问题极为严峻的形势下.中国政府鼓励自谋职业.可是自谋职业者在申请登记许可证时就要首先向诸多的相关管理部门交付一大笔费用.而平时向这些部门所交付的费用比税金还要高很多.致使很多人无法赢利而不得不放弃就业.使许许多多过去人财两旺的市场出现人去楼空的现象.涌现出许许多多的无工可做.无业可就的依赖父母供养的"啃老族".
一位大学毕业生就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我开了个小店,投资2万多的一个小店,执照花了3000.每月工商300.国税80,地税每月200,卫生一年550.干了10个月,每月都白忙太委屈了,不干了.
一个体工商户说:"偶也是个无权无势的个体户,每个月交国税132,地税98,工商管理费100,会员费每年146,市场管理费每月60,每年摊派订报费20,物价局给个牌子要15元[成本费不超过5元],每年到年底的时候物价局送价格标签来,不管有没有用,只要让你买就行了;公安局来要求每家配灭火器,统一买要75,而自己去买的话不到60。还有工商局每年组织捐款,钱用在哪里那可能只有天知道。最让人大开眼界的是这些部门的贵人的脸色与态度,只要见一回那是印象深刻,有可能是这些黑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崛起论坛2005.7.12/15)
在一个小县城内有一户人家在几年前依靠借贷款投资经营网吧业务.一家老少三代人借以谋生.由于近年来网吧的不断增多和设备老化等原因只能说是惨淡经营.
每月除了要向电信部门交付一千多元的网络费,电业部门的一千多元的电费外.还得向公安,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交付诸多费用.用这户人家的话说:天天在为这些部门"打工".可投了这么多钱虽然不赢利又不能轻易甩手不干.只能硬着头皮挺下去.
向以上这类情况很多很多.就不过多列举了.
小商小贩们辛辛苦苦一辈子挣的钱可能也没有房地产开发商卖的一套房子的利润多.工商局只对收入少的小商小贩们收费,而对收入多的公司企业等大的经济实体不收费,这显然是一种明显的极不公平合理的歧视性收费.
"工商部门对个体户收费这种欺弱扶强的做法,加速了社会财富向大户集中,为两极分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个体户没有要国家投资一分钱,不仅要缴税,还要缴很多的各种名目的费,个体户目前的状况不比“三农”好多少"。
记得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曾经有过这样的规定:"凡是从事个体经营者如果后来国家给分配工作的,其在个体经营期间可连续计算工龄".我不知道是否有人享受过此待遇.
多年来.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时要向多个部门交付诸多税费.而从来却没有享受过国家的任何福利待遇.等到他们老了干不动时.就会被所有的部门所遗忘.
尽管全国广大的经营者无不对工商局乱收费和乱罚款的所作所为怨声载道.但由于十分惧怕他们手中的管理特权.中国有这样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面对种种敲诈勒索和不合理收费.所有受害者为了生存也只好选择了敢怒不敢言的忍受.很少能有人敢于挺身而出站出来与他们理论,揭露他们的种种劣迹.更助长了一些人以权谋私的嚣张气焰.使一些以权谋私的部门和人平时胆大妄为,无所畏惧,目空一切.国家的法规和监督机构根本对他们无能为力.
一些部门领导平时又极其善于说谎和作秀,热衷于作表面文章来欺世盗名捞取政绩.加上地方财政也在工商收费中受益匪浅.所以.在许多地方工商局都是当地的先进单位.可在老百姓心中,谁都知道他们的所谓"先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家的执法部门.是为整个国家而服务的.理所当然应由国家来供养他们.为什么要仅仅依靠面对小商小贩收费来供养他们那?而且还不仅仅是供养他们一个部门.地方政府也要在工商收费中受益匪浅.在这些被收费的群体之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做小本生意来谋求生存的.工商局对待他们如此赶超税收的收费合情,合理,合法么?
当年国务院批准工商收费的规定和目的是用来服务于市场和个体工商户自身的.是取之于市场再用之于市场的收费,是取之于个体工商户再服务于个体工商户的收费.难道天底下竟然有如此怨声载道的服务么?
工商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收费已经怨声载道!工商这一收费有百害而无一利!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种种乱收费等不良行为.已经危害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自身许多职能与其它多个部门重叠.已经不适合于我国今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人把工商局比喻为"四不象"和"怪胎".还有人呼吁撤消和改组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是没有道理.
依法行政是治国安民的根本所在.可工商局如此面对小商小贩收费养人和为地方财政创收的法律依据又在那里?
另外.依据税收征收规定:国税应按营业收入额的4%收取.地税应按营业收入额的1%收取.也就是说地税征收额本应是国税征收额的1/4.可实际上在很多地区地税征收额度实际是国税征收额度的1/2左右.(自有网点的商户每年还要一次性向地税局交付很高的房产税).而工商管理费的征收幅度最大.是0.4%至1.2%.这样的大幅度无疑给人情费留下了隐患.
个体工商户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缴纳税费额度.国税.地税.工商各自为政.上述部门为了完成各自部门的任务和创造业绩.超标准征收税费也就在所难免.举例说明:
A市场内个体工商户每月须缴纳国税额:240元.地税额:100元.工商管理额:110元.物业管理费:300元.
B市场内个体工商户每月须缴纳国税额:260元.地税额:120元.工商管理额:280元.物业管理费500元.
C市场内(摊位)个体工商户每月不用缴纳国税.(因不够起征点而免征).地税额:50元..物业管理费70元.摊位租赁经营费200元.而工商管理费额竟然高达:160元.
地税和工商部门可不可以借鉴国税的征收额度为标准来收取税费那?
现在没有不收费的行政执法部门.这些部门的收费给以权谋私者为了谋取本部门和个人利益而开启了方便之门.其软弱无力的监督,法不责众的现实和无关痛痒的处罚使乱收费现象越演越烈.
各部门无不利用许可收费的权力来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这些部门想方设法为自己增加收入,形成政府部门之间争相创收的不良局面,乱收费,乱摊派屡禁不止.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发挥,扭曲了政府部门工作的中心任务,败坏了政府部门形象.老百姓怨声载道.长此下去其后果不堪设想.
以上问题希望中国政府关注并提出如下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取消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收费
工商局是为整个国家而服务的.理所当然由国家来供养,而工商局现有的收费不仅要养本部门,而且还要为地方财政创收.可是工商面对的收费群体却不是经济领域市场里的全部主体.而只是其中的弱势群体小商小贩们.而针对这些小商小贩们的超税收收费,显然是对个体工商户一种明显的歧视性收费.近日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文说要坚决取消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收费.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把这项深得人心的英明决策落到实处.
在此基础上取消一切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取缔个体劳动者协会
这类虚假协会完全是特权部门为了以权谋私而孕育出来的乱收费的工具怪胎.这类协会如果离开了特权部门的庇护根本就无法生存.因为个体工商户中没有人会自愿加入这类只交钱而不服务的协会.工商局就是假借这类协会之名而强收私分会费多年.其数额特别巨大.所有交费者无不怨声载道.工商局所有的乱收费几乎都与这类虚假的协会有关.如果不取缔这类虚假协会,如果不割断会费与工商人员的个人利益纽带.就永远不能制止其乱收费.
如果不能解决工商强收私分会费问题,工商形象就永远也好不了.
三.取消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个体工商户遍布全国城乡之间.以往的事实证明.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不仅浪费了国家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无论对国家还是个体工商户来说.也没有多少实质性作用和意义.现在城市内的绝大部分市场内都有完备的物业管理.没必要一个摊位一照和一个门点一照来管理.其已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功能,完全可以由完善的税务登记来取代工商登记.
敬爱的胡主席,温总理请你们在百忙中过问一下此事吧,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2003年7月25日初稿2004年12月22日修改稿2005年7月14日经多次补充修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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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一些资料供参考: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
一、收费机关
凡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向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缴纳管理费。
二、管理费的标准。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利润率或收入总额确定。
1、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5%~1.5%收取;
对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入总额的1%~2%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上述幅度内制定。
2、管理费收取减免政策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凡已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或交易手续费、设施租赁费)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收入较低、生活确实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减收或免收管理费。
三、管理费收取时间及方式
管理费每月收取一次,收取管理费的手续要简便易行。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自行收取,也可以委托市、县(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代收。
四、向个体工商户收取的管理费,应在缴纳工商所得税后列支。主要用于:
(一)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包括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参照事业单位经营开支标准执行)以及法律顾问费等。
(二)为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费用,包括宣传教育、技术培训、误工补助、奖励等费用。
其中,市、县(区)级以上个体劳动者协会所需经费来源,可以从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个体工商户收取的管理费中提成解决。提成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物价部门确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要专款专用,结余不上缴,不纳所得税,转入下年度使用,其他部门或单位不得调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