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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弃生命 拯救达赉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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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22: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我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金予矿业有限公司乌木努格吐山铜目矿未经任何环评,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目前正在擅自开沟取水达赉湖水的相关消息。于是来到实地了解了解了情况。我在现场看到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金予矿业有限公司在草原上挖了2左右的深沟,准备用两条直径50厘米的水管抽达赉湖水。工地车辆在草原上到处奔跑,牧民的草场被弄的到处都是车印。工地附近的草地破坏严重。达赉湖保护区是国家级保护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任何人不得在自然保护区中生产经营活动。由于达赉湖的自然资源原始状况、保护物种多样性的重要性达赉湖保护区是我国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后于2001年列入国际重要湿地。
近年来,内蒙古达赉湖地区持续干旱。2007年注入达赉湖的三条河流中有两条出现断流。目前,达赉湖水域面积比正常时减少了约500平方公里。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金予矿业有限公司还抽取达赉湖水,这么大的集团连环境保护意识都没有?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很多领导都去实地参观考察,连这个都没发现还是不敢阻止?环保部门市干什么的?达赉湖对草原生态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是呼伦贝尔草原的血液,达赉湖水没了,草原的末日就到了。蒙古人不能 没有草原,蒙古人失去了草原就失去了生命,所以我们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保护草原,保护达赉湖。也希望各级领导重视此事,尽快阻止此行为,保护草原,维护蒙古族人民的利益和民族地区的安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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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23: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们.我们该行动了,把这则新闻发布到各个论坛去吧huffy huffy
发表于 2008-6-29 08: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舍弃生命 拯救达赉湖”?  命都没了,谁来拯救?  我看还是“依法环保 拯救达赉湖”的提法比较好。

我也同意利用网络,把事实、证据公开,对比法规条文说事的办法,非暴力的办法议论。 当然最好是当地原著民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护家园生态和本身利益的能力的提高,依法治国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发表于 2008-6-29 08: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不忍则乱大某。耐心吧。
发表于 2008-6-29 13: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1. 找当地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向政府提出质询,或者向更高部门反应问题。政府部门应该答复代表们的问题,起码有一个说法。(或者找好多好多人签名,联名上访?)
2. 向环保部环监局或上访部门举报,以当事人实名方式反应问题,寄完材料之后再打电话确认一下,一般来说应该会有所反应。最差也会移交地方环保部门,可以跟踪事件进展。
  把事件的整个过程、严重性(自然生态方面、民族地区破坏团结等等......扣上大帽子)及法律依据等说清楚,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文字、音像......等等),有理有据争取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发表于 2008-6-29 13: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反对在网络上进行曝光、评论,但是更实际的应该是实际行动。。。sad
发表于 2008-6-29 21: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两草会议”即将在呼市举行,以合适的方式,向与会的中外代表反映情况,以引起国家---------乃至国际的重视,以扼制破坏草原的可耻行径。
发表于 2008-6-30 12: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徒劳,黄金集团的背景就是国家.
发表于 2008-6-30 18: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快行动吧

大家快行动吧   大家快行动吧  
把这个发到全过的各大论坛
发表于 2008-6-30 18: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的官僚早就被收买了。据说汶川地震的救灾物资都会被挪用克扣。

但是内蒙古就是内蒙古,我们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发表于 2008-6-30 20: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huffy huffy huffy
发表于 2008-6-30 20: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到TOM网站跟帖
http://post.tom.com/9A00099B4.html
发表于 2008-6-30 22: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6-30 22: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达赉湖自然保护区概况

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呼伦贝尔市西部,横跨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和满洲里市行政区域。北距满洲里市40公里,南以贝尔湖与蒙古国接壤。地理坐标:北纬47°45′50″——49°20′20″;东经116°50′10″—118°10′10″。

保护区由达赉湖、贝尔湖(中国部分)、乌尔逊河、克鲁伦河入湖口、乌兰诺尔、新达赉湖及其附近草原组成。面积740000公顷。其中:湿地325300公顷;草原408300公顷;沙地6400公顷。

保护区位于大兴安岭西麓蒙古高原东部的呼伦贝尔高平原。除湖盆外,可划分为滨湖平原和冲积平原、河漫滩、沙地、低山丘陵及高平原五种类型。

达赉湖水系是额尔古纳河水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达赉湖、哈拉哈河、贝尔湖、新达赉湖、乌尔逊河、乌兰诺尔、克鲁伦河、新开河(达兰鄂罗木河)。长度在100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条,20-100公里的河流有13条,20公里以下的共有64条。全流域大小河流共80条,河流总长度2374.9公里,总流域面积(国内)37214平方公里。

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鸟类303种,鱼类30种,哺乳动物35种,两栖爬行类2种,植物653种。

达赉湖地区在动物地理区划上属古北界、蒙新区,东部草原亚区。地处中温带半干旱草原地带,有大面积的湿地,所以,本地区鸟类以夏候鸟为主。在303种鸟类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鸟类有9种:白鹤、丹顶鹤、白头鹤、金雕、白肩雕、遗鸥、大鸨、玉带海雕、黑鹳。Ⅱ级重点保护鸟类有43种,如:灰鹤、乌雕等。

达赉湖及其附属水体的30种鱼类,隶属4目6科。主要经济鱼类有7种:鲤、鲫、红鳍鲌、蒙古红鲌、油餐鲦、狗鱼、鲶鱼。

该地区以草原景观为主,所以保护区内的哺乳动物以小型兽类为主,无大型食肉、食草动物。其中黄羊、水獭、兔狲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

由于该地区气候为典型大陆性气候,冬长夏短,降水少,昼夜温差大,故两栖、爬行类不论在种类或数量上均贫乏。在整个野生动物区系构成中不占重要位置,在生态群落组成中亦没有明显作用。

保护区内植被分区属欧亚草原区,亚洲中部亚区、蒙古高原植物省、蒙古高原东部州。其中要植被类型有典型草原植被、沙生植被、盐生草甸、沼泽植被、草甸植被。
发表于 2008-6-30 22: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6-30 2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内蒙古 (23)
1.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白音熬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6.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8.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9.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0.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1.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2.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3.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4.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5.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6.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7.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8.额济纳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阿鲁科尔沁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1.额尔古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鄂托克恐龙遗迹化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发表于 2008-6-30 23: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http://202.123.110.5/ziliao/flfg/2006-10/30/content_427464.htm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6 号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已于2006年10月1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六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周生贤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全国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检查;
  (二)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汇报建设和管理情况;
  (三)查阅或者复制有关资料、凭证;
  (四)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
  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出示证件,并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四条 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或者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单位、个人以及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进行检举或者控告。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状况进行定期评估。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委员会,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对每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状况的定期评估,每五年不少于一次。
  第八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定期评估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二)管护设施状况;
  (三)面积和功能分区适宜性、范围、界线和土地权属;
  (四)管理规章、规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五)资源本底、保护及利用情况;
  (六)科研、监测、档案和标本情况;
  (七)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八)旅游和其他人类活动情况;
  (九)与周边社区的关系状况;
  (十)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情况;
  (十一)管理经费情况;
  (十二)其他应当评估的内容。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定期评估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定期评估时,应当在评估开始20个工作日前通知拟被评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和差四个等级。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结果和整改建议向被评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反馈,并抄送该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被评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核实。
  第十一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定期评估结果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和专案调查等。
  第十三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范围和功能区的调整以及名称的更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影视拍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超标排污单位限期治理的情况;
  (四)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且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前是否征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破坏、侵占、非法转让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或者其他自然资源的行为;
  (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活动方案是否经过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旅游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总体规划)的要求;
  (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是否符合建设规划(总体规划)要求,相关基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实施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对在定期评估或者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外,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可酌情予以通报。
  对于整改不合格且保护对象受到严重破坏,不再符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件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提出对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予以降级的建议,经评审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给予降级处理。
  第十五条 因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降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第十六条 被降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第十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的结果、被责令整改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及其整改情况和被降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一)未经批准,擅自撤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者擅自调整、改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界限、功能区划的;
  (二)违法批准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污染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的;
  (三)违法批准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或者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有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予制止或者不予查处的;
  (五)制定或者采取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有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六)干预或者限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监督检查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一)擅自调整、改变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界限和功能区划的;
  (二)未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
  (三)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的;
  (四)不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
  (五)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有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予制止或者不予查处的;
  (六)阻挠或者妨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七)挪用、滥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费的;
  (八)对监督检查人员、检举和控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不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绝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内容,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违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可以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后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08-6-30 23: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达赉湖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位于内蒙古,面积740,000 公顷,经纬度 48°33'N 117°30'E。保护区是一个湿地综合体,包括湖泊、河流、沼泽、灌丛、草地和芦苇。保护区还保存一些原始的干旱草原。该保护区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East Asian-Australasian Shorebird Flyway)的停歇站。这里有284种鸟,特别是雁鸭类和水鸟,总数超过2万只,占世界总数的1%以上。这里有30种鱼,既有西伯利亚种也有中国东北种,其中许多是重要经济鱼类。达赉湖是呼伦贝尔高原的一块低洼地,在拦蓄洪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气候和湿度方面具有重大作用。观鸟、划船和蒙古食文化是这里的旅游项目。这里也是环境教育和环境研究中心。渔业活动是这里的重要产业,年产量达1万吨。周边的草场养育着200万头牲畜。因此过度捕鱼和放牧造成这里的土地沙化。目前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正在加强。国际重要湿地编号1146。
发表于 2008-6-30 23: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达赉湖保护区介绍
1保护区基本现状

4.1 保护区地理位置和面积
经过二手资料的核查和与保护区管理局反复核实,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呼伦贝尔盟西部,总面积 7400平方公里。达赉湖的蓄水量为138.5亿立方米,其水系是额尔古纳河水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由达赉湖(呼伦湖)、新达赉湖、贝尔湖(中国部分)、乌兰诺尔、乌尔逊河、克鲁伦河入湖口等湖漫滩、沼泽、河流、大小型湖泊组成的湿地及生态景观各异的草原、沙地组成。其中湿地面积3252平方公里,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4%,草原面积4083平方公里,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5%,沙地面积64平方公里,占保护区总面积的0.9%。

4.2 保护区人口分布和民族
保护区内涉及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满洲里市的共计11个苏木、2个镇、2个国营牧场和1个矿区、22个嘎查和生产队,总户数2618户(70%为流动牧户),人口11250人,牲畜头数42万多头(只),50%以上人口分布在保护区边缘地带,保护区内人口密度为0.8/km2,居民以蒙古族为主。保护区及其周边草原是中国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蒙古人、契丹、女真等各民族成长的摇篮。根据从所涉及嘎查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蒙族占所有人口的71.4%,汉族占27.7%,其他少数民族占0.9%。调研组实地随机抽样的样本中有229个蒙族(77%),66个汉族(22%)和4个达斡尔族(1%)。
从嘎查调查结果发现,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保护区外来人口增加:解放前的逃荒、解放后60年代国家移民(兴安盟、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90年代的自由游民(投亲靠友)、当前的工业生产(油田矿山开发),呼伦渔业集团雇佣的捕鱼工人。从70年代到90年代,当地人口的数量是不断增加的,但变化不大,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本地人口的数量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计划生育的实行,出生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从70年代开始,有外来人口进入,80年代开始增多,90年代以后外来人口大量拥入,有时甚至超过了本地人口数量。
由于许多外来人口在保护区内流动,当地公安机没有注册登记,因此,保护区内实际人口多于11250人。
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牧户及人口分布状况不详。地方政府和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目前没有准确的数据。地方政府和保护区管理局希望通过项目支持完成保护区人口调查。

4.3 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
保护区土地所有权属国有和集体所有。草场属集体所有,分属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和满洲里市,使用权属承包牧户。达赉湖、贝尔湖、新达赉湖等水域属国有土地,由呼伦湖渔业公司经营使用,但是至今并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证。2003年,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获得核心区的70%国有土地使用权,另外30% 由于属于集体土地,需要有偿征购,尚未划归保护区管理局。缓冲区和实验区的土地使用权属国家和集体所有,没有确权给保护区管理局。由于地方政府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市水利局在核心区获得部分水域的经营使用权,期限至2005年。




4.4 保护区的主要动植物资源
保护区内植物类型有:沼泽植被,它们是达赉湖湿地最重要的植被类型;盐生植被;草甸植被;水生植被;浮游藻类。
动物分类情况是:鱼纲30种,两栖类3种,爬行纲2种,鸟纲292种以及哺乳纲35种。此外还有3类44种浮游动物。保护区内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9种,均为鸟类;Ⅱ级保护动物46种,其中鸟类43种。

4.5 保护区经济结构
当地社区经济结构以畜牧业为主。根据2002年新巴尔虎右旗统计资料,人均GDP6137元(1990年不变价),是中国不发达的贫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在保护区内出现了鱼产品加工、肉食品加工和乳品加工业等工业。旅游业是达赉湖周边各旗、市的新兴产业,目前呈快速发展势头。
畜牧业是保护区的主要产业。2002年新巴尔虎左旗和右旗畜牧业产值分别是:
新巴尔虎左旗畜牧业产值10633万元占该旗工农业总产值的66%,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的70%。
新巴尔虎右旗畜牧业产值13926万元,占全旗国内生产总值的41%,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的86%。
达赉湖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水产基地,呼伦湖集团是保护区内最大的国营渔业生产企业,是呼伦贝尔盟直属国有企业,在达赉湖、贝尔湖(中国部分)、新达赉湖进行统一的生产经营,沿湖设有6个渔业生产点(分公司)。现有职工3000多名,年生产渔业产品1.5万吨左右。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下属企业也参与渔业养殖和捕捞。
达赉湖周边部分居民也以渔业捕捞为生。
目前内蒙古草原兴发集团和北京三元乳业集团已在新巴尔虎左旗和右旗建厂进行畜产品和乳品收购与加工,大庆石油呼伦贝尔分公司已开始在达赉湖周边进行石油的勘探与开采。
保护区内的小河口、成吉思汗拴马桩、呼论沟是自治区重点旅游景点。小河口旅游区是已有30多年旅游发展史的大型旅游区,由呼伦湖渔业公司经营,形成了一定规模,每年接待游客近10万人次,旅游收入近百万元。除小河口旅游区外,达赉湖北岸近几年个体经营的旅游饭店逐年增多,现有各类旅游饭店、渡假村18处。

4.6 保护区草场资源的权属和利用
保护区内草场所有权分为国家和集体两部分,分属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国营牧场和满洲里市,使用权属国营牧场和承包牧户。

根据嘎查调查的数据,平均每户居民的草场面积有3593亩,户均牲畜头数为337,载畜量为每只羊11亩,高于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限牧政策的平均要求即20亩1只羊。牧户调查的情况是:平均每户草场面积3887亩,每户牲畜头数259头只,户均的山羊、绵羊头数为185头只。载畜量为每只羊15亩,仍然高于20亩一只羊的平均标准。
关于草畜平衡政策的具体规定,从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站了解到的情况是各年根据草场情况而定放养标准,比如,1999年是40亩/羊、2000年59亩/羊、2001年39亩/羊,2002年21亩/羊,2003年则根据不同草场质量为22-35亩/羊。不过,原则上还是以20亩为标准,超过此标准均鼓励圈养。但是,在牧户调查中发现牧民虽然了解大致的政策要求,却并不是很了解政策制定的依据和目的,他们也不是很关注实施,并认为只要草场能够做到轮牧就可以避免引起草场退化。从调查数据也发现事实上总体情况是超载的(15亩/羊)。
2保护区管理机构
目前保护区的管理机构为呼伦贝尔市保护区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林业局是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主管部门。
5.1 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历史沿革
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得到了中国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是从1985年开始,新巴尔虎右旗政府对达赉湖的自然资源进行了保护性规划,并责成新巴尔虎右旗环境监测站进行管理,1989 年,新巴尔虎右旗成立保护区管理处,直属旗政府领导。1993 年 9 月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批准成立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使之成为目前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
5.2 呼伦贝尔市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1996年呼伦贝尔市政府为加强和协调达赉湖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成立了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由19个政府部门组成,包括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和满洲里市的领导,由一名副市长领导,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区重要资源的利用和管理;草原防火等。没有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目前,管委会的领导、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都发生了变化。在达赉湖基线调研和相关活动中,该管委会没有发挥作用。在机构访谈时市林业局和环保局认为应该改组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5.3 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局是海拉尔市设在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负责保护区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市林业局和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目前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局办公地址设在满洲里市扎赉诺尔矿区,现有 1997 平方米的宣教科研综合大楼及 405 平方米的附属设施用房。
管理局内部机构设置: 3 个科室:办公室、宣教科技科、资源保护管理科;派出机构 1 个: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驻新巴尔虎右旗办事处;下设 6 个管理站:乌兰诺尔核心区保护站、嘎达白辛核心区保护站、贝尔湖核心区保护站、双山子管理站、小河口旅游区管理站及成吉思汗拴马桩旅游区管理站,其中小河口旅游区管理站尚未建成,贝尔湖核心区保护站有边防连队代管。
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安分局不是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局的所属单位,归属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主要以渔政管理为主,警务区域仅限达赉湖水域,对查处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案件缺乏力度。
保护区管理局现有事业编制人员 34 名。其中5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占员工总数的14%,女性员工10人,占员工总数的28%,少数民族员工占80%。
目前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
Ø贯彻执行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Ø开展自然保护的科研、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参观旅游等活动。
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Ø招聘员工,对员工实行岗位责任量化管理。
Ø在保护区设立5个管理站和驻新巴尔虎右旗办事处。
Ø制订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
Ø建立巡护制度,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宣传生态保护知识,参与旅游管理。
Ø将大量汉语的文件资料包括保护区条例翻译成蒙文并发给保护区牧民;
Ø1999 年 6 月会同相关旗市人民政府完成保护区边界划定、设立界标工作。
Ø2000 年,保护区管理局与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及部分旅游区内的居民签定了“共同保护协议”,使保护区社区居民开始参与管理自然资源的管理。
Ø参与国际合作与研究,作为中、蒙、俄三国共同自然保护区的协议的一方参加联合考察和相关的研究工作,参与国内、国际研究项目的观测和研究活动。

6. 保护区发展规划
2001年由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制订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2003年1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执行。机构调查中发现只有新巴尔虎右旗国土资源局参与了“规划”过程。规划中,没有涉及保护区中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计,特别是贫困人口的生计。
7. 保护区内外机构联系与合作
由于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达赉湖周边旗、市为同级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保护区管理局与各旗、市政府和部门没有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保护区所形成的协作联系或伙伴关系的类型主要为保护区内各机构在政府组织下完成任务形式的一种合作关系及土地利用和新的工农业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审批。
保护区管理局与一些国际机构和国内大专院校和科研院建立了联系。自1998年以来,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局参与了东北林业大学主持的“大型动物与草场关系研究项目”,通过定期观察和监测了解动物分布和草原植被状况。参与了CMR-国际合作达赉湖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项目通过联合监测、信息交流和宣传,提高和扩大达赉湖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年来与东方鸟类俱乐部(OBC),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湿地国际(Wetlands International), 世界鸟盟(International Bird Life),国际鹤类基金会(ICF),美国玛洛尔国家野生动物庇护地(Malheur Wildlife Pelage UN)有联系和项目合作。
保护区还没有形成大学和科研单位教学和科研基地。
保护区管理局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有机会每年参加中蒙俄联合考察和交流活动,承担国际和国内科研项目的观察记录等工作。许多人员发表和撰写过研究文章,自1993年保护区建立以来先后在报纸杂志上发表过50篇文章。没有与其他单位合作发表过任何文章,也没有主持过任何由政府部门参加的研讨会,也没有与其他保护区在信息交流等方面建立网络。
从牧民的机构联系图可以看出,牧民没有将保护区管理局和其下属管理站作为自己的生产和生活的联系的单位。
由于呼伦贝尔市政府制定的谁投资谁受益政策,造成市水利局在达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开展水面经营。经营合同由呼伦贝尔市农业局批准,合同期至2005年到期。

发表于 2008-6-30 23: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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