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草场也分割了人心. 不少不善经营的牧民由于各种原因丧失了牲畜, 只能转包自己使用的草场, 这些草场由本地牧民承租的只占一部分, 很多草场被外来人租了去, 还有很多转包给了外地公司. 草原是属于谁的? 是目前现存草原的主要问题.
保护现存草原和传统文化, 首先要从所有权入手, 这是中国法律明文规定的, 就是"集体土地所有权".
现在, 宣传在牧区成立'经济合作组织'成了时髦(现在不少专家,民间环保组织也到草原做这个事), 可是牧区'经合组织'以土地产权\经营权入股的很少, 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 牧民可能会被'忽悠'了还在帮着外人数钱, 可能会失去法律赋予草原主人的更多权利.
公开信息, 在草原地区普及依法的权利意识, 牧民在经济活动中树立契约\合同意识和财产担保意识是比较重要的事.
请浏览 "合同法", "民法通则" 蒙古文汉文电子版:
http://www.cy.ngo.cn/go1_law.htm
[ 本帖最后由 曾经草原 于 2007-6-22 08:55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