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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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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阐明一些技术问题~"献给"和"拱手"不都是代表主动的意思么?
我只是想问,怎么就"献"了~你当人家想"献"啊~说的是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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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封建王公对自己的旗,有世袭的所有权
而北洋政府也是承认蒙古王公这样的权利,没有把王公们的世袭权利取消掉
后来的满州国时,把土地进献给了皇帝,放弃了对土地的世袭所有权
我是在说这个
不好意思
我自己都没发现打成了主权
在那之前至少对土地拥有所有权
而从那以后就没有了
在那个时候汉人在蒙地开垦的地租都是归蒙古王公(也上交一部分)
蒙地进献之后就不再拥有这样的权利,地租直接交由满州国.
而现在我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我想我们是从那时候开始失去土地的.
:我的结论在上面写的很清楚~蒙古人除了喀尔喀4部外,其他蒙古人,尤其是内蒙人早在拥立皇太吉为BOGT SETSEN HAAN的时候就失去了所谓的"权利"~什么"拥有权"也是~
最让我惊叹的是这句话"我想我们是从那时候开始失去土地的"~
你所说的"那时"东蒙一半一上的人已经都是HYATAD了~如果你真有什么所谓的"所有权"能成这B样?
你到现在还没理解我说的话~内外扎萨克的政治地位和喀尔喀4部有天壤之别~内蒙古在清代本身就是大清国的一部分~南蒙古人被满人打败了那一刻起就失去了所谓的土地~你也不想想这所谓的"所有权"是中央给你的~如果中央想撤消这种权利不一句话的事儿?换个角度说你的这种所谓的"所有权"是建立在这片土地本身不属于你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主权),那你的这种所谓权限~本身不就是别人的么?
蒙地奉上了的满洲国下的东蒙也好~或者是西面的蒙疆也罢~政治地位上啥区别都没有~头顶上都有个日本主子(注意满洲国从来没有过什么满洲人)~南蒙开始是满人的殖民地~后来是北洋~在后来又成了日本人(你可别告诉我什么那所谓的满洲国是满人的)~何来的"所有权"之说~
就算没撤消这种所谓的"所有权"~老佛爷放话了~让你开地~你敢不开?这不就是清末时代蒙古王公对土地有"所有权"的真实写照么?我就不懂了~这么浅显的道理你咋就不明白呢~南蒙人被满清奴役以后就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拥有权",这种所谓的拥有都是别人赐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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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西面的嘛 你也知道有那么一个人
嘿嘿,不好说是什么什么人了,你自己猜吧
还有,西部很多盟旗的首任盟长一般由旧王公所担任
只要是没有反gong 的,大多都成了后来的盟长旗长
我想西部的问题 可以这么解释
不知道你怎么想
:西面和东面啥区别都没有~还有有话明说~猜不猜的没啥意思~
西部的所谓旗长盟长有Q个用,你不是又要告诉我,他们还有什么"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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