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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opao 于 2008-12-1 20:20 发表 这个事儿,很典型的说明了,现在的蒙古国不但法律不健全,更严重的思维有问题,不知道该制定啥样的法律。 这一点上,同中国高院对医生受贿的司法解释有一拼。 也许任何国家都必须走过“学校制定校规禁止教师猥 ...
原帖由 paopao 于 2008-12-1 22:11 发表 lol. 这种事还是等到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地位与男人平等了以后再说吧。
原帖由 布日固德 于 2008-12-1 22:40 发表 都什么年代了,还讨论这种问题,再说这很可能是一个恶意耀言,不过淫乱倒影立法治理,罗马的灭亡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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