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近代内蒙古草原的游牧群体及其生态基础</B>2005-03-11 王建革 《中国农史》2005/1,《中国农史》编辑部提供 点击: 120<B>一.家庭与小群体</B>近代内蒙古草原的游牧群体及其生态基础<p></p>王建革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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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 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 20043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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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代内蒙古草原的游牧群体是一种家庭――小联合――村落的三结合类型,家庭直接与环境打交道,小联合是几个家庭所形成的联合,涉及到游牧中一些生产活动的合作,一般在生态和社会生活上有互补才能形成。村落受草原生态的限制,往往不易形成,在蒙古历史上,只在特殊时期才形成内聚性很强的大群体。家庭群体在近代市场的冲击下更为减少,单个家庭也相对减少了对合作的依赖。在小联合中,贫富组合和其它的组合都存在,且各有其生态互补的原因。村落群体,随草原生态、地形、农业的结合程度以及社会文化活动而变化。<p></p></P>
关键词:游牧家庭 ;阿寅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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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he pastoral crowds and its ecological foundation in Inner-Mongolia in modern time <p></p></I></B></P>
[keywords] The pattern of pastoral crowds in Inner-Mongolia was household-ails-village, household was contacted with environment directly, as for ails, it is a co-operation along 2-3 household, involving corporations of a few activities in pastoral production, and the corporations were ordinary in mutual beneficial in ecology and social life. Village in grassland is strictly restricted by the grassland ecology, is difficult to form an village。In history of Mongolia, only in special periods there were big crowds with powerful cohesion. The crowds in clan was become less and less, and the dependence of household on co-operation also become less. In ails, there were rich-poor type and other types with their ecological benefits. Village was changed to grassland ecology, topography, agriculture, and social and cultural activities.</P>
Keywords: pastoral household ;ail</P>
蒙古族的游牧移动的最基本的单位是家庭。家庭与家庭之间,为了生产中的互助和消费,形成共同游牧的群体。学术界蒙古族元代以前的群体形态如阿寅勒和古延列有所了解,对元代以后的情形则不甚清楚,几乎仍停留在符拉基米尔佐夫的水平上。本文利用零散的近代调查资料,甚至档案资料,对近代蒙古草原族基层游牧群体的社会形态及其与草原生态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探讨。</P>
一.家庭与小群体<p></p>游牧以家庭为基本活动单位,在许多情况下,家庭单独活动,家庭成员本身构成游牧活动中最基本的群体。在这个群体中,人―牲畜―草原的关系最为直接,不但放牧活动直接与草原生态有关,家内的各样生活必需用品,也大部分从畜群和生态环境中支取。如作燃料用的牛粪,就从环境中直接提取。Sevyan Vainshtein认为游牧民的生活物品主要有三个来源,首先是家庭本身,皮革用品、衣服、鞋、箭、带子等等,都是在家庭内生产的;第二是牧区的工匠;第三是通过贸易从游牧区以外获得。[1]在内蒙游牧区,未开放以前的工匠很少,商品也不能自由地进入牧区。可以推断,在明代或清代前中期,纯游牧的自给性很强,因为他们还未与商人过多地接触。所以,许多产品需要游牧民自己生产,在自己的生态环境内解决。搓绳子、盖蒙古包、织毡子,这些活动也促成几个游牧家庭合作。游牧中极易产生2-3个家庭的组成的游牧阿寅勒。与家庭相比,游牧阿寅勒的共同活动相对就少一些,一般只限于放牧和其它一些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活动;更高一层的村落群体的联系就更少,但政治和其它文化活动往往在村落群体上表现。</P>
作为群体的游牧家庭是有分工的,各种角色有不同的环境应付。正常的应该是男人对外,直接应付草原生态环境,从事放牧和畜群的管理活动;女人对内,负责各项家务,也就是对初级产品的细加工。但近代蒙古族妇女要干几乎所有男人干的工作。女人从小时就在马上开始放牧,挤奶工作也几乎全由妇女完成。在早期,男人还能负责马和骆驼的挤奶工作。在13世纪,在蒙古的旅行者卡培尼认为挤马奶的任务必须由男人完成,这似乎标志着男人在文化上的优越性。到后期,男人越来越不参加正常的牧畜劳动,只在劳动力紧张时才参加。男人单独承担的工作包括在丢了牲畜时寻找牲畜,挖井和决定游牧路径。其它大部分工作必须由女人完成。[2]蒙古包的拆卸和安装,已经专门属于妇女了。“凡张幕,妇女掌之,以时时迁移,故习熟其事,一转瞬间结构已具”。 [1]家庭中的小孩子却很早就参加各种工作。小男孩一般要放羊。少女往往特别负责挤羊奶的工作,日本人的一个调查团在西阿巴嘎旗发现一个蒙古家庭几个少女负责几十头羊的挤奶,她们把羊拴到蒙古包前的栅上,将羊头卡在两栅之间,以此自由地挤奶。 [2]接羔时节,许多母幼畜被送到包内保护,由妇女和小孩照料。龙梅与玉荣的故事是众所周知的,说明在人民公社时代仍父母仍任小孩,甚至小女孩外出放牧,以至遇到了暴风雪。除了放牧外,小孩还负责对小牲畜喂饲料。到了入学年龄,小孩一般是没有求学机会的。男人更多地是作决定,而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数事情都由妇人和小孩完成。男人在生产方面作指指点点工作,行父权制下的家长作风。在消费方面,他们却居主导地位。后藤十三雄在锡林郭勒盟一家看到男人独自吃食,剩下的才由妇人和小孩子吃。男人对牲畜的出售也有决定权。[3]</P>
西部蒙古族大体上也是这样,新疆的土尔扈特蒙古族,男人懒惰,无所事事,女人却要背负全部的家庭重担。照看牲畜、挤乳、治疗家畜、制作奶制品、做饭等事务全由女人一手操持。到冬季,无论多冷,为了维持蒙古包的取暖,蒙古女人要不辞辛苦地外出拾柴。另外,织毡、洗衣服、制绳、剪羊毛、采驼毛等活也都是女人的工作。女人几乎永远处于艰苦的状态,不知疲倦地照看小孩,但由于女人的工作太多,她们的专职工作――照看孩子往往顾不及,小孩在包内赤裸活动,寒冬时节得不到照顾,患病的孩子很多。男人基本上无所事事,却常常喝酒谈天,每当有客访问时,他们的谈话的话题往往离不开蒙古族的一些英雄人物,在土尔扈特蒙古族的男人那里,谈论最多的英雄人物是噶尔丹巴图尔。 [3]在成吉思汗时代,男人以征伐打仗为荣,鄙视日常劳动。这种习惯可能源于氏族社会时期的战争环境的尚武风气,男人出猎或出征,女人在家全权料理生产和生活。成吉思汗在法典中也规定女人在男人出征时必须整治好家务,并且将善于治家的女人誉为男人的光荣。同时,习惯法也给与女主人一定的地位,男人如果与女奴同居,则可以被部落集团剥夺财物并受到羞辱。 [4]家庭内</P>
部妇女却在父权制底下过得很苦。但妇女却享受相对自由,甚至有离婚的自由。在乌审旗,妇女的离婚只要有乡老作口头证人即可,没有必要立文书。[4]从另一方面讲,蒙古男人也是越来越贪酒、好逸恶劳,妇女也越来越多地参加劳动,清代以降,这种劳动不平等或者说反常现象越加严重,随着寺庙和出家男子的人数增多,草原上的工作也愈来愈由妇女和儿童完成。拉铁莫尔指出,一方面是大批的男子在庙中闲坐,一方面是大量的儿童由于不上学而负担着大部分的放牧工作。拾取干粪,也主要由妇女和儿童完成。但在近代,由于草原上夏季劳动力紧张,干牛粪尽管很多,却无人捡。[5]<p></p></P>
由于劳动妇女在游牧劳动中的地位,所以,一个家庭如果有足够的妇女,在生产上基本上可以不需要与其他家庭长期合作。如果蒙古家庭在生产分工和环境应付方面划分得很细,蒙古包往往就越有合作的必要,因为分工往往会引起合作。由于妇女、小孩几乎参与到所有的游牧生产中来,一个家庭可以在许多方面独自面对游牧生活。以放牧而言,如果非依赖男人,而畜群的规模又大小不均,牧民往往必需合群才能解决问题。小孩和女子参与到放牧中来就便利多了,合群不再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家庭本身的劳动力可以随时供应。不但如此,既使是大畜群,也会因女人多和孩子多得到解决。蒙古草原多妻盛行,与妇女与小孩参与放牧有一定的关系。一个拥有较多牲畜的蒙古人,通过多娶妻也可以满足大畜群的需要,从而避免与他人联牧。客观上也为这种多妻创造了条件,因为作为订亲的牲畜是很多的。以至许多贫穷的蒙古人不能娶,而富牧人可以多妻,甚至可以妻妾成群。姐妹可以共嫁一夫,先姊后妹,或先妹后姊,先娶者为长。与汉人富户的闲置妻妾不同,蒙古人的妻妾都要从事生产。不同的妻妾可以分置不同的蒙古包,放牧不同的畜群。在阿拉善旗,多妻在富有之家盛行,众妻妾各自分管不同的畜群,在同一个大家庭内,形成了各种分工协作。有的富牧让大老婆管骆驼,二老婆管牛,三老婆管马。[6]在中亚的喀扎克蒙古人那里,他们的多妻特点与农业民族有明显的区别,“当一个斯塔克人(农人)富了的时候,他买房子;当一个喀扎克人富了的时候,他买妻子”。 [5]富牧将大畜群在自家分散出去以后,形成多个分散驻扎的蒙古包。在呼伦贝尔的巴尔虎蒙古人那里,共产党执政以前也盛行多妻,其原因之一就是富牧缺乏劳动力。 [6]<p></p></P>
多妻的游牧家庭本质上是多个蒙古包在一个家庭下的组合,规模已经达到一个小群体的规模。在巴尔虎蒙古那里,许多人分家后仍一起游牧,一起扎营、相互为邻,迁移时向着同一个方向,生产时互相照应。一人家族的族属在蒙语中称“图如勒”,是从一个家庭扩展而来的父系族属,一般有2-3个蒙古包。家庭派生出来的家族式游牧群体比较多,家族群体的形成一般是从儿子结婚到分家这一阶段存在。在呼伦贝尔,当一个儿子独立结婚时,他便在父母包的边处搭自己的包,自己的牲畜未达到一定规模时,与父母在一起放牧。但父母总要为其独立准备牲畜,一旦畜群规模到达独立的水平时,他们往往就独立地到别处游牧,也可能根据需要与继续与父母或其他人合群。 [7]长期与父母的蒙古包在一起的可能是幼子,因为长子和其它孩子在结婚后一般先从父母的畜群分一部分外出放牧,最后剩下的就是幼子,长期与父母在一起,并在父母去世后继承父母的畜群。尽管许多情况下一同扎营的蒙古包有家族关系,但许多情况下也没有家族关系,因为联合是自由的,朋友之间或因工作而产生的合作也很多。与内蒙相比,外蒙古的家族联系似乎更紧密,结了婚的儿子,可以在分得牲口后脱离父亲,但仍属于一个“霍屯”――由2-5个蒙古包一起扎营形成的基层小组织。霍屯可以建立在亲缘关系上,也可以建立在经济合作基础上。[7]总之,正因为游牧生产的特性,游牧家族并没有形成像汉族那样的大家族。</P>
教育部十五规划“近代蒙古草原土地利用和农牧生态”。</P>
[1] Sevyan Vainshtein: Nomads of South Siberia: The Pastoral Economies of Tuv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0.</P>[2] Bat-Ochir Bold: Mongolian Nomadic Society: a recon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history of Mongolia. Curzon Press. 2001.</P>[3] 后藤十三雄:《蒙古の游牧社会》,东京:生活社刊,昭和十七年十二月。</P>[4] 《绥远に於ける蒙古民族――生活と民俗》,日本东亚研究所根据“绥远通志”稿译,昭和十八年四月。</P>[5] Owen Lattimore: Nomads and Commissars.<I> </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P>[6] 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3月。</P>[7] 穆尔扎也夫:《蒙古人民共和国》(自然地理),杨郁华译,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P><B>责任编辑:</B> ech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