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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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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4 23: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作法律方面工作的朋友一定帮帮忙!!!!!
离婚有那几种办法?有协议离婚,还有起诉是吗?
  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可以协议离婚?
  如果男方有外遇时女方要向法院递交证据才能离婚?
  如果男方外遇,女方不起诉,等男方自己提出时可以协议离?
  离婚时候孩子根据法律应该判给有抚养能力的母亲对吗?
  还有,男方扬言法院有关系,要把孩子抢来,那这在现实中有多大的可能?
  如果他找人乐,女方也得找关系,花钱,托人? 要不有可能让男方得逞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11-4 23: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找关系,只找个律师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论坛上有律师行业的吗??

是不是该找门路啦?

男方特别猖狂,说有关系,还威胁,因为他自己就是执法队伍的,还有暴力~

想想身边执法队伍里的人,每天人模人样的,穿着那身狗皮,干着流氓的勾当,我都觉得这个社会呆不下了~

从哪里找安全感?
 楼主| 发表于 2006-11-4 23: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上有分歧,达不成协议的怎么办?
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
那谁起诉?
要孩子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单位需要证明吗?
发表于 2006-11-4 23: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多大 了?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06-11-5 00: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2岁7个月。
发表于 2006-11-5 10: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半年了还没解决,女人带个孩子不好找对象
发表于 2006-11-5 14: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头疼了
如果两个人想离婚很简单
都同意然后财产分割没有争议的话直接拿着结婚证、身份证去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就可以
红本换了绿本就可以了

如果有争议的话结婚证、身份证、还有诉状去法院起诉就可以,
可以是你长期居住地法院,也可以是结婚登记地方的法院

如果认为有婚外情,提出一方出示证据。

对于找人呀找律师呀什么出钱呀之类的问题我就不说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

还有至于孩子,我认为跟了谁,谁抚养,都需要爱心,而且那种血缘关系是割舍不了的
所以一切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06-11-5 16: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不懂法律,但是找到了这个网址:离婚法律网

http:/www.lihun66.com

祝愿她能成功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06-11-6 14: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婚?
上帝保佑
你们这是在犯严重的错误
发表于 2006-11-6 16: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chinacourt.org/   到这里发个帖子问问。

论坛有几个律师的。但最近很少来啦。可能忙吧?!
发表于 2006-11-7 08: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方有固定收入的话,要孩子没问题
发表于 2006-11-8 13: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还没搞定哪.
发表于 2006-11-8 18: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方如果没有固定收入,还可以让男方给女方生活补助。孩子归男方。
发表于 2006-11-8 21: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re

从血统上讲这个孩子还是给他们把,要知道蒙古民族是非常优秀的民族,我们的身体里流着成吉思汗的血液。
发表于 2006-11-8 23: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未成年的孩子判给女方的居多。
发表于 2006-11-9 03: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又离婚
重点又   回到起点
大家记住 千万别结婚
有人说得对婚前的结婚照就好比是入狱前的档案照!!!
罪过~~~~~善哉善哉!!!!
发表于 2006-12-1 23: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1.看来你的协议离婚非常困难,可以走诉讼途径了.
2.你可以到你丈夫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你需要准备一定的诉讼费用.
4.如果你有证明,你丈夫在诉讼管辖法院有明显的裁判不公嫌疑,你可以申请回避相关人员乃至法院.
5.你对法院有偏见我可以理解,但是你不能一票否决,法院里会有好法官的,而且好法官还是占多数的.证据的事情很复杂的,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话你最好起诉前找个律师吧.还有什么问题,我尽量答复.不妥的地方请指正.
发表于 2006-12-3 06: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比较小,如果法官公正的话,应该判给母亲。
因为母亲更适合照顾孩子。还要参考双方的经济条件。
总之能给孩子更好的养育条件的人容易得到孩子。

不过法官那里有公正的。
发表于 2006-12-11 22: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问题已经在以前的帖子里探讨过了~

不是所有的法官都是不公正的~楼上的不能一概而论吧~

起码我觉得自己目前还是比较公正~徇私枉法~贪污受贿~我并不是怕国法~是担心自己会看不起自己~
发表于 2006-12-13 01: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中.........最主要还是考虑到孩子能够受到正当权力的保护,离不离不是关键,我关心的是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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