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国新闻中心11月4日消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星期二宣布正式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录中收录了教科文组织于2001、2003和2005年宣布的90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其中包括中国和蒙古共同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口头传统,传统音乐)。 蒙古族长调民歌是一种具有鲜明游牧文化和地域文化特征的演唱形式,是草原文化的代表和蒙古族音乐的结晶。长调是抒情歌曲,由32种采用大量装饰音的旋律构成,它赞美美丽的草原、山川、河流、歌颂父母的爱情、亲密的友谊,表达人们对命运的思索。特点是:大量使用装饰音和假声,悠长持续的流动性旋律包含着丰富的节奏变化,极为宽广的音域和即兴创作形式。上行旋律节奏缓慢稳定,下行旋律常常插入活泼的三音重复句式,这来自对草原生活步调的模仿。长调的演唱和创作与牧民的田园式生活方式紧密相连,这是蒙古族至今仍然广泛延续的生活方式。
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90项代表作中,有26项来自亚太地区,20项来自欧洲,19项来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18项来自非洲,7项来自阿拉伯地区。其中,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两个或更多国家所共有。
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保护范围广泛的各种形式的“活遗产”,如口述传统和经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宗教仪式和节日庆典,与自然和宇宙有关的知识与实践,以及与传统工艺相联系的专门技能。《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
按照规定,《公约》生效后,教科文组织将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将《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这一名录。此后,教科文组织将根据成员国申报的名单进行评选,不断更新这一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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