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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研究部署促进牧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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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5: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新闻联播报道过了。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4/14326862.html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到2020年,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牧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会议指出,我国牧区包括12个省(区)的264个牧区半牧区县,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0%,是我国主要江河的发源地和水源涵养区,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草原生态建设步伐加快,牧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必须清醒地看到,草原生态总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畜牧业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牧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牧区发展仍然面临不少特殊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必须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牧区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会议提出,经过努力,到2020年,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牧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此,一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把保护基本草原和保护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快草原功能区划工作,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力度。实施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充分调动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落实草原动态监测和资源调查制度,加强草原基础设施管护,严格草原执法监督。二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促进草原畜牧业由天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加强基础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草原畜牧业生产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三要促进牧区经济发展,拓宽牧民增收和就业渠道。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牧区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牧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牧民转产就业。四要大力发展公共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牧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和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大力发展牧区教育、体育、文化事业,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实现牧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加大牧区扶贫开发力度。五要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草原承包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以防洪薄弱地区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为重点,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区别施策,以地方政府为实施主体,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最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搬迁避让,加强灾害易发地区中生态薄弱区综合治理。规划的范围主要包括: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5000多条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300多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2万多座小型病险水库,2000多座大中型病险水闸,洞庭湖、鄱阳湖重点圩垸和蓄滞洪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和灾害易发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范围487万平方公里,涉及2058个县(市、区)。会议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防灾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使防洪和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灾害易发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会议要求,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调整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增加政府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强化科技支撑和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要做好前期工作,适时开展中期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5: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老师点评一下吧
发表于 2011-4-7 15: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承包草原,先明确牧民集体对草原的所有权!
发表于 2011-4-7 17: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感觉这又是一轮新的搜刮的开始,历来都是“歪嘴和尚念反经”。
发表于 2011-4-8 12: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所有权问题上,温先生的退步太大啦,1996年内蒙古政府138号文件《。。。完善草原‘双权一制’的规定》还说一年内落实所有权,如今温先生说 5年才完成承包到户,公民的集体土地财产权利蒸发啦?

   至今,内蒙古农村牧区集体土地95%以上没有依法进行统一登记,因为中国“不动产登记没有统一办法(<物权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原因是:“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膨胀(中国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6-10-11/083711206533.shtml)”--各立规章和登记主管,造成公民土地财产权登记滞后或无效,助长了行政腐败、危害了公信力。

   前三十年无法无天,土地都被收走;后三十年有了土地法,却不普法、实施集体土地登记、权力生效。 无权力只好被施舍,可是“草原生态补贴”只给承组的“房客”,却不给“房主--牧民嘎查集体”,公民的集体土地财产所有权 蒸发啦?

   面对锈迹斑斑艰难前行的“法治”车轮, 我在思考有什么期望? 是继续推车? 加润滑油? 还是换车轴?
   
http://www.cy.ngo.cn/ruleoflaw.htm
 楼主| 发表于 2011-4-8 13: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促进草原畜牧业由天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
发表于 2011-4-8 13: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比较支持换车轴。
发表于 2011-4-8 14: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担心的是通过承包的形式,通过蚕食的方法,一点点剥夺掉牧民们对自己千百年来赖以生存的草原的所有权。
发表于 2011-4-8 17: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草原点评:同样是牧区,茜臧在公民集体土地财产 登记确权上
       的公开承诺,与内蒙古政府形成鲜明对照。


茜臧将首次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2010年01月13日 08:04:24  来源:新华网


“。。。 。。。
    据茜臧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计划自2010年起,在三年内完成50万余宗农村宅基地、5万余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5万余宗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使农村的各类土地得到有效严格的保护。
  。。。 。。。”
发表于 2011-4-8 17: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内蒙古太老实了,老实得让人肆无忌惮的欺压。。。
发表于 2011-4-8 17: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内蒙古牧民的权利不像茜臧民众那样得到承认?
发表于 2011-4-8 19: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茜臧主体居民仍然是藏族,外来的也仅仅是流动人口,而且国际上始终对茜臧比较关注,这里自然就变成了作秀的好地方;内蒙的2000多万人口中蒙古人只占了一些零头,蒙古族已经被彻底边缘化,就是放牧的现在也有很多汉族人,已经非常成功的掺沙子了,谁还会在乎你的权益呢?历来都是“前恭而后倨”。
需要换车了,不只是车轴的问题。 13# 风中的白驼鬃
发表于 2011-4-9 23: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今,内蒙古农村牧区集体土地95%以上没有依法进行统一登记,因为中国“不动产登记没有统一办法(<物权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这话不对,内蒙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早就发了,牧区也发了集体草原所有证。而茜臧草原是国有的,集体是使用权。
发表于 2011-4-10 11: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哪里的? 别说嘎查了,你说说内蒙古半农半牧区或农区的哪个村子哪年发了《集体土地所有证》? 贴上照片来。

如果你不是骗子,就继续跟贴,我也长长见识。
发表于 2011-4-10 11: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拉啊萨1月12日电(记者尕玛多吉、颜园园)经过两年多的土地调查,茜臧自治区目前已查清全区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2010年将首次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http://tibet.news.cn/gdbb/2010-01/13/content_18750712.htm
发表于 2011-4-10 21: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哪里的? 别说嘎查了,你说说内蒙古半农半牧区或农区的哪个村子哪年发了《集体土地所有证》? 贴上照片来。


最后的草原 发表于 2011-4-10 11:35

       你咋就这么横呢?!谁是骗子?就说呼市吧,2002年发布土地管理条例,明明白白写的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空闲地;
  (三)村民委员会和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给集体或者个人经营的土地;
  (四)农村和城市郊区的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乡(镇)村的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市、旗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这些年呼市面上发展快,不断征用集体土地,如果说没有权属证明,不是早乱套了?
      用你的方法:你把呼市农村没有发集体土地所有证的证据贴上照片来,让我也见识见识。
   
发表于 2011-4-11 00: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跟贴了,证明不是骗子, 但还是没拿出证据,那些什么条例、决定、政策,我已经不信了。   

   呼市郊区我还真不了解,但是不断有其他盟市农牧民因土地纠纷上告无门,还不知道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还因为我问了不少农区的人,他们都说没有发集体土地所有证,所以我也贴不出证件照片。

  你说的“牧区也发了集体草原所有证”,我却发现是说谎或者是因为你从来没见过。 那只是内蒙古各旗县2005年以后发的《草原所有证》,根本没有集体二字,证件内页没有四至界线、也没有标明界址坐标和宗地图等等。
  
   牧区一些嘎查牧民,已经不相信那个草原所有证的法律效力。 东、西乌旗的不少牧民嘎查长,经过努力,已经拿到了国家统一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有四至、地图和界址。


   我再贴一次照片,请你过目。 想请你到一些呼市郊区农村,找个村长问问有没有这个红本,并拍个照片回来,让我们看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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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0: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牧区也发了集体草原所有证”,我却发现是说谎或者是因为你从来没见过。 那只是内蒙古各旗县2005年以后发的《草原所有证》,根本没有集体二字,”
    --依照法律授权,地方政府发给集体组织的《草原所有证》就是“集体草原所有证”,因为没有任何其它草原所有证可以下发,也不可能发生误解和混淆。
    --法律证明和文书的意义并不在于某些人信与不信,而在于有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举出若干没有打赢官司的例子,但是大家仍旧重视这些证明和文书,因为没有它根本无法打官司。
发表于 2011-4-15 22: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跟贴了,证明不是骗子, 但还是没拿出证据,那些什么条例、决定、政策,我已经不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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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什么例?决什么定?政什么策?
都是忽悠人的玩意。
 楼主| 发表于 2011-4-16 03: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牧区也发了集体草原所有证”,我却发现是说谎或者是因为你从来没见过。 那只是内蒙古各旗县2005年以后发的《草原所有证》,根本没有集体二字,”
    --依照法律授权,地方政府发给集体组织的《草原所有证 ...
malaqinidu 发表于 2011-4-15 10:40


《草原所有证》和“集体草原所有证”是2个概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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