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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aoaaa79

请教!!关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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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21: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就不应该跟hitad结婚,他们普遍缺乏教养。
发表于 2006-11-9 03: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得对,太对了~~~~~~~~~~~~
发表于 2006-11-10 11: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得看孩子了,我国婚姻法有相关规定,但是那课过去很时间了我也记不太清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你最好别离那样会对你的财产有相当大的影响。
        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另外,由于国家在婚姻法上没有相应的关于哺乳期的规定,我们只有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来做为相应的替代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对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而不尽抚养义务,父亲又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应由父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夫妻离婚后,对哺乳后的未成年子女,是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双方协议决定,如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如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各持己见,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正确妥善地作出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工资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二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可以肯定的情况1:孩子过了哺乳期。
       所以结合法理我们可知,如果你要在此提出离婚的话,你应该会得到这样子的结果   
       1:那就是孩子成了女方的,房屋成了你的,但是你要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这会从法庭调查你的月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除了以上的你还要给女方一定的房款补偿,因为这房是你们婚前共同财产。
       2:孩子归你,房屋归你,但是对方要支付相应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你要相对方支付相应的房款。
       3:人财两空。
       要是非得如果处理你们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最好是收集所有利于你的证据,比如可以证明对方有错的敏感证据。那样根据法律你可以分得较多的家庭财产。我劝你还是让着点女人吧,毕竟她们不容易。能不要的就别急着争了!
发表于 2006-11-10 12: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案子的当事人没有亲自将情况更详细的说出来,不好做出准确的结论。再说法院断案有时断的是人情案,这就更加大了案件结果的不可预知性,呵呵。我会问问我们的律师老师。呆几天给你答复。
发表于 2006-11-24 13: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aoaaa79 于 2006-11-4 23:08 发表
请作法律方面工作的朋友一定帮帮忙!!!!!
离婚有那几种办法?有协议离婚,还有起诉是吗?
  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可以协议离婚?
  如果男方有外遇时女方要向法院递交证据才能离婚?
  如果男方外遇,女方不 ...


离婚的方法确实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愿意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方面没有分歧.双方通过合同对上述内容达成一致协议后,双方持该合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用结婚证换回离婚证,是比较方便的方式.但是前提是双方都愿意离婚,孩子,财产等方面能够达成一致.二是,诉讼离婚,即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个问题, 上面已经回答了,.只要双方愿意什么都好办.
   如果男方有外遇,在诉讼当中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能有可能让法院判决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作为受害一方而多分一点.详细规定本人在上一个帖子中已经说过了.
就是那五种情形.:还有一个问题是男方有外遇的证据只是在判决离婚与否,财产分多分少的情况下才有作用.;能否起诉或者能否离婚等问题上没有什么关系.
发表于 2006-11-24 14: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男方外遇,女方不起诉,等男方自己提出时可以协议离?
  离婚时候孩子根据法律应该判给有抚养能力的母亲对吗?
  还有,男方扬言法院有关系,要把孩子抢来,那这在现实中有多大的可能?
  如果他找人乐,女方也得找关系,花钱,托人? 要不有可能让男方得逞吧?


这几个问题回答起来比较麻烦~不好说

第一个问题~如果男方有外遇,女方不起诉等男方提出离婚?不知道该女人到底想不想

离婚~凭什么非得等男方提出呢?不管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一个公民的权利

不分男女都可以提出~若想离婚女方随时可以提出协议离婚~在离或不离,孩子抚养,

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没有分歧的话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手续就可以了~

第二个问题在以前的帖子中已经说过了~不在复述了~双方经济条件等方面相等的

情况下一般是随母亲的~除非她有不良嗜好(喝酒.吸毒,赌博)

第三个问题 还有,男方扬言法院有关系,要把孩子抢来,那这在现实中有多大的可

能?

法院有关系,法官判案件一般还是按照法律来的~但是法官手里有自由裁量权~

如果法院根据法律应判给女方的孩子判给男方你可以继续上诉~孩子抚养问题上

法院判法上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判决的~哺乳的孩子百分百随女方~两周

岁的孩子说不准~法院有可能以该原则认为孩子跟随父亲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而

将孩子判给男方~

第四个问题~如果他找人乐,女方也得找关系,花钱,托人? 要不有可能让男方得

逞吧?

这些问题已经超过法律范畴了~因为双方地位平等~要想把孩子要回来~女方的

优势在于是女性~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判决的时候要照顾妇女和孩子的利益~这规定

在妇女保护法中也有~还有是如果~我是说如果男方有我说过的5种情况(家庭暴力,外

遇,不良嗜好,虐待)下孩子应判给女方~还有就是比较深入了~女方的年纪方面~如果

她已经超过生育年龄或者能力的话~在同等条件下应判给女方~这个同等条件就是

双方都有固定的收入,经济来源~

花钱,找关系?这个我不知道胜算有多少~没法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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