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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举报网站已经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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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6 10: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纪委举报网站已经受理了!!!!!!!
举报程序很简单,
我们要提醒领导迷途知返,不要犯更大的错误!
http://www.12388.gov.cn/xf/index.html
发表于 2010-6-16 14: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林汗会对每一个廉正建设的善意,回报以巨大的热情.
发表于 2010-6-19 09: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最后的草原 于 2010-6-19 09:51 编辑

不要对此寄予厚望。 中纪委毕竟是严肃党纪的单位, 并非中国司法(国法)主体。 ‘90万亩’案例受害人5年中多次按此程序上诉并被‘受理’,但既无实质进展也未公开处理过程,反而延误了‘依国法’解决的时间。

还是多看看《民法通则》等实用法律法规。 但是中国‘谁受害谁起诉’的规则,要求受害公民自己收集证据并进入诉讼程序, 成本较大。。。除非证据证明肇事者触犯刑律,才可能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发表于 2010-6-19 16: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剑指土地违法 将约谈地方政府 (视频 )  2010年6月11日

http://www.mlr.gov.cn/spbb/qtsp/201006/t20100611_151731.htm
发表于 2010-6-19 16: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党政司法不分是一个硬伤,不能相互监督制衡,虽然我党在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但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难题

女市长何以能敛财20亿?
广东中山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查。案件牵涉10多人,5人来自李启红家族,包括李启红夫妇,李的一个弟弟、弟媳和妹妹。知情人称其家族资产保守估计有20个亿。
    无论是李启红当女市长也好,还是狂贪20亿也罢,这些在当下的中国已经都不足为奇了!奇怪的是,李启红曾经是一个凤毛麟角的“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居然一边头顶着“品牌市长”的光环,一边在中山市“光明正大”的大搞特搞贪污腐败。
    在中国以往的反腐败斗争中,几乎没有高官因为其腐败落马而引发“家族财富体系”崩溃的。而这位女市长因其“落马”而引来“家族财富体系”的崩塌可谓引人注目,更催人思考。
    可以这么说,李启红及其家族拥有相当数量的商业财富,颇为典型,但并非个案。一些为官者为自己、为家人谋取利益的方式,也越来越间接,越来越隐蔽。此案再一次警示人们,“裙带资本”仍然是当前官场一个颇为现实的难题。
发表于 2010-6-19 16: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落马前怎么没人质疑?
    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李启红直到今天才落马也该“知足”了:熟悉她的人都说,李启红文化水平很低,各种场合讲话只要不用秘书起草讲稿,就语无伦次,经常不知所云。在台上时,她有很多关于房地产的言论,现在看实质上就是在支持家族企业。从来没有离开中山为官的李启红一直不“一般”……种种离奇,都是“双规”后才暴露的吗?显然不是。2008年央视对李启红的专访可是全国播放的,当时就充分展示了其能力缺陷,堪称“经典”。但就是这样一个语无伦次的市长在任之时,谁有过质疑?
    李启红被“双规”直接原因是涉嫌内幕交易,但她的落马显然更像权力斗争的结果,而不是民主监督的必然。联想她在40年前出道从政时“有个南下干部看上了她,开始极力扶植”,倒也不失异曲同工之妙。权力膨胀,总有必然;滥用权力,总有冲动。只是让人搞不懂的是:古人讲刑不上大夫,可在一个讲民主讲法治的社会,“质疑”不上在任市长?一朝落马,讲话无能、亲属经商、违规使用之类丑事马上成为公众议题,而在位之时,却可以堂而皇之地顶着“品牌市长”的光环!痛打落水狗,尽管有必要,却未免太遗憾———如果是靠人大代表质询、靠简单举报将其打下水的,该有多好。
发表于 2010-6-19 17: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煤炭集团改制国资流失 牵出1名福布斯富豪

核心提示:原江西萍矿集团董事长徐绍芳退休后,从杭州锦江集团“借款”150万元。而在辞职前的两年前,民营资本锦江集团参与了国资萍矿集团的改制。

21世纪经济报道刘华杭州报道

江西一桩国资改制流失案,牵扯出浙江一名福布斯富豪。

2010年6月2日,江西省纪委公开表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萍矿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徐绍芳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前的2009年10月,徐绍芳已经被“双规”。

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徐绍芳案主要行贿人指向杭州锦江集团董事长钭正刚。从纪委部门已经掌握的材料来看,锦江集团2005年入主及退出安源股份过程中,徐绍芳从中起了“重要”作用。

故事,则藏在一张150万元的“借据”里。

150万元“借据”

“一个总资产300多亿的大企业,身家70多亿的民企老总,犯得着么?”对于合作20多年的老搭档钭正刚被传唤,锦江集团董事总经理王元珞感觉不解。

或许钭正刚自己也没想到,4年前的一张“借据”,会让他这个杭州市工商联副会长、临安市三届政协副主席,遭遇江西检方数次传唤的尴尬——2003年,钭正刚以1.76亿美元的净资产位居当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51位。

根据记者获得的一份复印件,此前的2006年11月20日,锦江集团考核委员会主任徐绍芳与该集团发生了一笔150万元的借款,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钭正刚在这份借据上签字“同意暂借”。

也是在2006年,徐绍芳从萍矿集团退休后,到浙江锦江集团上班。

2009年10月,64岁的原萍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徐绍芳在杭州家中被江西省纪委专案组带走接受调查,今年1月移交检察机关。

12月2日,江西省纪委找到钭正刚。在调查150万元借款情况过程中,王元珞提出调查笔录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但其意见未被调查人员采纳。

“徐绍芳被‘双规’时,离还款的最后期限还有1个多月。”王元珞向记者表示,徐按照职工身份在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的正式借款手续,所借150元款项直接划入杭州浙创房地产置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营房产中介)。


12月26日,调查人员再来杭州,要求钭正刚出具“150万元借据为事后伪造”的书面证明,遭到钭的拒绝。随后,徐绍芳涉嫌职务犯罪案移交江西宜春市检察院。

戏剧的是,2010年1月12日,锦江集团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起诉徐绍芳,称徐未按时归还借款构成违约,请求判决徐绍芳归还本金150万元及支付利息1.26万元。2月9日,西湖区法院缺席判决,支持锦江集团的诉讼请求。截至目前,徐绍芳未就此案提请上诉。

3月24日,宜春检察院签发传唤钭正刚通知书。3月26日,宜春检方找到杭州市纪委,要求对钭进行调查并希望当地相关部门配合协查;钭再次做了笔录。

到5月11日,江西省检察院书面报告至最高检反贪局,称钭正刚前后两份笔录不一致,有翻供嫌疑。几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德光、张伟带队前来杭州,督察此案。

江西省纪委徐绍芳专案组组长涂志白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不清楚最终的贿赂认定情况。

进退安源

那么,徐绍芳与钭正刚之间究竟有何交集?这得从锦江集团的产业拓展说起。

1992年起,靠纺织起家的鈄正刚与英国国家电力公司、美国欧格登公司等合资成立12座垃圾环保发电厂,但盈利状况一般。很快,他又介入水泥、氧化铝及煤炭等能源产业。

2003年,钭正刚的开曼能源公司在河南陕县兴建年产120万吨砂状氧化铝项目,规划总投资46亿元。由于氧化铝项目投资巨大,他开始多方筹措资金。

2004年11月,锦江集团与萍矿集团签订合资协议。2005年初,锦江携手关联企业上海康润投资公司与萍矿集团合资组建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萍矿以其持有安源股份13505.67万股股份及其它资产出资4.05亿元,控股45%;锦江以3.51亿元现金出资占39%,上海康润以1.44亿元现金出资占16%。当时,徐绍芳卸任萍煤集团董事长,转任新锦源的法定代表人。

资料显示,萍矿集团持有的安源股份61.39%股权本身就作价4.98亿元,而加上建安公司100%(据称是优质资产)股权后总作价金额却不增反降,只有4.05亿元。

针对“股权贱卖”的质疑,时任安源股份总经理助理陈松柳公开表示,4.05亿元只是萍矿参股新锦源的股权投资部分(持有45%股权),其实还有一部分是作为对新锦源债权投资的1.57亿元,这两部分都来自于此次两个公司的作价转让,所以实际作价总额是5.62亿元。

但入主安源后钭才发现,萍矿炭资源不断衰减,剩余可开采储量只有1.2亿吨,且近四成为劣质煤,开采成本成倍增长。此前,安源股份已将安源煤矿、煤矸石发电厂及相关业务资产与大股东萍矿集团的浮法玻璃厂进行了整体置换。

经锦江与萍矿协商,安源股份拟发展浮法玻璃和参与投资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据公告披露,到2005年底上市公司实际支付开曼铝业投资款4.07亿元、借款2.42亿元。

由于合作生隙,2006年3月江西省政府要求双方终止合作恢复原状。同年7月,锦江集团及关联方完全退出安源股份,江煤集团成为安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徐绍芳退休。

王元珞向本报称,锦江集团退出安源股份时主动承担了合作期间的全部亏损,并给予了萍矿集团实际投资总额50%比例的投资回报,共计1.595亿元。

“锦江退出时,江西国有资产没有任何损失。”王元珞撇称,合作双方2006年10月10日的最后一份会议纪要确认了上述事实,“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对外公布”。

另觅重组方

“这案子不影响江煤集团改制进程。”6月17日,江西省煤炭集团财务处处长兰祖良向本报表示,该集团现已引入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中银实业有限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战略合作伙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08年5月,江煤集团与北京中弘集团签订意向,由中弘投资10亿元展开重组。中弘主营金融、矿产、地产及文化产业投资等,2008年初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成为ST科苑的实际控制人。

2008年12月,江西省政府以《关于同意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改制总体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其改制总体方案。12日,安源股份就公告江煤集团将引进战略投资者,成立江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和资产置换,借道安源股份实现江西矿业整体上市。

2009年8月,双方签署了正式合作协议,江煤集团以19个煤矿等单位的净资产出资、中弘集团以现金出资,合资设立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江煤集团控股51%,中弘集团和资产管理公司合计持有49%的股权。

2009年10月,江西煤业增资扩股,注册资本27.87亿元,其中江煤集团13.96亿元,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9.3亿元,上海中银实业有限公司3.5亿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8154万元,信达资产管理公司3012万元。

“我们的确有整体上市规划,但至于是否借壳安源股份,要由集团各股东方确定。”江煤集团财务处长兰祖良向本报表示,重组是有成本的,也不排除IPO等途径整体上市。

而在接受本报电话咨询时,江煤集团副总经理周树森、总经理助理何立红、财务处长兰祖良等人均未对徐绍芳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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